廣州聲紋科技有限公司等2424家企業實際經營者、股東及利害關係人:
由本局立案調查的你公司提交虛假材料騙取公司設立登記一案,已經調查終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現將本局擬撤銷該公司設立登記的事實、理由和依據告知如下:
經查明,廣州聲紋科技有限公司等2424家不在核準登記的住所地經營,不具備住所地址物業所有權及使用權,未經產權人或物業管理人同意使用住所地址作為登記住所,當事人申請設立登記時提交虛假的地址證明材料取得公司登記。
你公司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三十一條“申請人申請行政許可,應當如實向行政機關提交有關材料和反映真實情況,並對其申請材料實質內容的真實性負責。......”的規定,屬於以欺騙等不正當手段取得行政許可(登記)的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六十九條第二款“被許可人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行政許可的,應當予以撤銷”的規定,本局擬撤銷廣州聲紋科技有限公司等2424家企業經我局核準的設立登記。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四十七條“行政許可直接涉及申請人與他人之間重大利益關係的,行政機關在作出行政許可決定前,應當告知申請人、利害關係人享有要求聽證的權利……”的規定,在本局作出撤銷登記決定前,你們有陳述、申辯的權利,也有權要求舉行聽證。本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即視為送達,如有陳述、申辯或要求舉行聽證的,自收到本公告送達之日起五日內向本局提出申請,逾期未提出的,視為放棄此權利。
特此公告。
2022年5月12日
(聯係人:何品苗、馬廷濤,聯係電話:020-22205826,聯係地址:廣州市黃埔區科學大道239號總部經濟區A1棟3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