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行政許可監督管理條例》規定和有關要求,現公告本單位2023年度行政許可的實施和監督管理情況。歡迎社會各界客觀、真實地對是否存在以下問題進行反映:
一、沒有依照法定權限、程序、條件進行審批,或以備案、登記、年檢、監製、認定、認證、審定等形式變相設定或實施行政許可的;
二、沒有公開公示行政許可實施主體、依據、條件、期限、流程、裁量標準、收費標準和申請材料、申請辦法、申請書格式文本、谘詢投訴方式等,或公開公示不明確的;
三、受理條件和程序不規範,或擅自增加行政許可條件、環節的;
四、補正告知不規範,要求多次補充申請材料的;
五、辦理效率低下,辦理流程複雜,不能在規定期限內辦理行政許可的;
六、不能及時、客觀地調查處理投訴舉報的;
七、工作人員索取或收受禮物、好處的;
八、實施行政許可過程中要求申請人購買指定商品或者接受指定人員、組織提供服務的,或者要求申請人參加不必要的付費培訓、會議等的;
九、依法需要聽證、招標、拍賣、檢驗、檢測、檢疫、鑒定和專家評審的事項,指定或者變相指定人員、組織的;
十、沒有對被許可人從事行政許可事項活動依法有效實施監督檢查的;
如您認為在行政許可實施過程中還存在其他問題,歡迎一並提出意見建議。我們將對您反映的情況和您的個人信息予以保密。
感謝對我區行政許可評價工作的大力支持!
附件:1.廣州市黃埔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23年度行政許可實施和監督管理情況報告
2.廣州市黃埔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23年度行政許可實施和監督管理情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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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 編:51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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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黃埔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3月19日
附件1
廣州市黃埔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23年度行政許可實施和監督管理情況報告
根據《廣東省行政許可監督管理條例》的要求,現將本單位2023年度行政許可實施和監督管理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2023年,我局共有以下行政許可事項:職業培訓學校辦學審批(含籌設);企業實行不定時工作製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製審批;人力資源服務許可;勞務派遣經營許可。均已進駐廣東省政務服務事項管理係統(廣東政務服務網)。2023年度,我局行政許可申請量為1379宗,其中受理1379宗,不受理0宗。行政許可辦結量為1379宗,其中許可1379宗、不許可0宗。
(一)依法實施情況。我局遵守法律法規規定的許可權限、範圍、程序、條件,不存在變相設定和實施行政許可情況。重視對行政許可配套規範性文件的清理、修改、完善,及時進行動態調整。注重改革創新提高辦事效率,對各項行政許可事項縮短辦事期限。將企業實行不定時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製審批、人力資源服務許可、勞務派遣經營許可,以及民辦職業培訓學校設立、變更審批業務的承諾辦結時限均壓縮為1個工作日。
(二)公開公示情況。以審批事項全流程網辦為契機,進一步梳理行政許可事項的辦事指南,對實施主體、依據、程序、條件、期限、裁量標準、申請材料及辦法、收費標準、申請書格式文本、谘詢投訴方式等信息加以明確細化。同時,我局及時將行政許可實施和結果的情況在廣州市信用信息管理係統、廣東省行政執法信息公示平台、黃埔區政府網站進行公示。
(三)監督管理情況。我局製定了實施行政許可有關監管製度和標準,進一步規範了行政許可事項名稱、實施依據、申請條件、申請材料、辦理時限、受理範圍,嚴格按照部、省、市相關規定實施監管。每年進行全區人力資源市場清理整頓活動,及時發現、查處有關違法違規情況。開展對行政相對人活動的監督檢查共1740次,未發現違法違規的情況。
(四)實施效果情況。對申請人加強指導、精細服務,積極履行行政管理職能,轉變過去按部就班的管理方法,實行主動提醒告知。各項行政許可工作已達到設立行政許可時預期目的和效果的情況,在規範市場和社會秩序、推動經濟社會健康快速發展、提高經濟和社會效益等方麵取得的良好成效,行政相對人的認可度和滿意度較高,未出現對行政許可行為的投訴。
(五)創新方式情況。企業實行不定時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製審批、人力資源服務許可、勞務派遣經營許可,以及民辦職業培訓學校設立、變更審批業務均已經實行全程網辦,可以實現0次到場,且人力資源服務許可、勞務派遣經營許可實行承諾製審批。
(六)推行標準化情況。我局按規範的行政許可事項名稱、實施依據、申請條件、申請材料、辦理時限、受理範圍辦理行政許可業務,無法律依據的材料一律不收,並將各項許可的權責清單公之於眾,接受群眾的監督。各項許可事項的《辦事指南》在廣東政務服務網等省、市審批業務辦理網站及黃埔區政府門戶網站公示。
二、存在問題和困難
(一)因無法聯係到商事主體而加大監管難度。在事中事後監管過程中,發現部分機構存在無法通過市場主體登記的聯係信息與其工作人員取得聯係、市場主體住所發生改變而未履行變更手續且無法取得聯係等情形。
(二)部分行政許可事項清單與實際工作事項不對應。《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行政許可事項清單》中,涉及職業培訓學校事項為:56-職業培訓學校籌設審批、57-職業培訓學校辦學許可,經查詢廣東政務服務網,職業培訓學校辦學許可涉及中外辦學,實施主體為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市、區級人社部門無辦理此業務權限;目前我局暫未收到廣州市人社局通知認領此兩項事項,我局現開展的行政許可工作為:1.民辦職業培訓學校新設立審批;2.民辦職業培訓學校變更審批。現存在新舊許可事項清單更換期間,行政許可事項清單與實際工作事項不對應的困難,亟待上級部門統籌調整。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及有關建議
(一)加強事中事後監管。通過組織開展日常檢查、全覆蓋檢查和專項執法檢查等方式,加大對行政許可申請人的監管力度。同時根據日常檢查管理、舉報投訴、機構開展誠信服務承諾以及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情況,定期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通報年度內未正常經營的機構名單並將此類機構納入異常經營名錄管理。
(二)做好政策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加強對《行政許可法》等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規範引導行政相對人。
(三)不斷提高行政許可審批人員素質。加大業務培訓力度,加強行政許可審批人員業務水平,努力提高隊伍素質。
附件2
廣州市黃埔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23年度行政許可實施和監督管理情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