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埔區屬勞務派遣經營機構:
為貫徹落實《勞務派遣行政許可實施辦法》,規範勞務派遣,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促進勞動關係和諧穩定,現就做好黃埔區勞務派遣機構2021年度報告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要依據
《勞務派遣行政許可實施辦法》(人社部令〔2013〕第19號)第22條規定。
二、報告時間
2022年1月1日至3月31日。
三、報告對象及填報網址
(一)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的機構
(二)2021年勞務派遣經營情況報告填報網站:https://ggfw.hrss.gd.gov.cn/LWPQ#/
四、報告內容
(一)經營情況以及上年度財務審計報告;(二)被派遣勞動者人數以及訂立勞動合同、參加工會的情況;(三)向被派遣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的情況;(四)被派遣勞動者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五)被派遣勞動者派往的用工單位、派遣數量、派遣期限、用工崗位的情況;(六)與用工單位訂立的勞務派遣協議情況以及用工單位履行法定義務的情況;(七)設立子公司、分公司等情況。
廣州市黃埔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