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我局根據《法治政府建設與責任落實督察工作規定》、《廣東省法治政府建設年度報告製度工作指引》(粵司辦〔2020〕135號)等的相關要求,按照區法治政府建設以及責任落實情況督察要求,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圍繞加強組織領導、製度建設、執法管理、隊伍建設四個方麵,認真開展依法治理工作,嚴格規範執法行為,推動人社工作法製化進程,構建和諧法治社會。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主要舉措和成效
(一)加強組織領導,夯實法治基礎
一是領導高度重視,健全工作製度。建立局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召開2021年度依法行政專題會議。研究部署2021年法治政府建設以及依法行政工作,統籌推進各項工作的開展,向各處室提出了工作要求、分配了工作任務、明確了工作責任,全麵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和依法行政工作的各項目標。通過局黨組會討論研究加強行政執法資格管理、疑難行政複議、工傷認定、行政許可案件等重大涉法事項。
二是形成述法報告,落實領導責任。根據《廣東省落實中央依法治國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列入年終述職內容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粵法治委〔2020〕1號)要求,在2021年年初,我局認真開展黨政主要負責人及其他領導班子成員年終述法工作,形成書麵述法報告並公示在公告欄。同時向工作人員派發《述法測評表》進行不記名民主測評,評測結果顯示我局工作人員對局黨政負責人及其他班子成員2020年度的依法履職情況予以認同和肯定。
三是強化過程管理,確保依法決策。2021年7月,我局修訂了《黃埔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議製度》《黃埔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三重一大”決策製度實施辦法》,進一步明確了我局行政決策的主體、事項範圍、流程等問題,推進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申請了23萬元勞動保障法規業務工作經費用於行政案件、各項培訓及法律顧問費用支出,聘請了法律顧問,在重大決策谘詢、規範性文件審核、行政複議訴訟等方麵充分聽取法律顧問意見,確保行政決策合法規範。
(二)加強製度建設,健全法治機製
一是加強資格管理,完善三項製度。按照《廣東省司法廳關於啟用執法隊伍管理係統的通知》要求,我局通過廣東省執法隊伍管理係統對執法人員進行規範化、標準化、信息化管理,執法人員日常執法能做到持證上崗,亮證執法,目前我局執法人員52人。2021年《廣東省行政執法公示辦法》《廣東省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辦法》《廣東省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製審核辦法》出台後,我局修訂了《廣州市黃埔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行政執法決定信息公示管理製度》,為規範我局行政執法行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提供了製度保障。
二是推行清單管理,打造“陽光政府”。持續推進權責清單製度建設,在全麵梳理、清理調整、優化流程的基礎上,將職責名稱、實施主體、法律依據、清單項目、申請材料、監督救濟等事項以權責清單形式通過廣東政務服務網向社會公開,並持續進行動態管理。目前我局權責清單共涉及90個事項,其中行政許可4項,行政處罰80項,行政給付2項,行政檢查1項,行政確認1項,其他事項2項。
三是深化審批改革,優化營商環境。製定了《廣州市黃埔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開展廣州市黃埔區勞動力市場監管指標“廣州營商環境日”係列宣傳活動的通知》,首期發布《廣州市涉疫情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十大案例”》,協助區內一家規上企業完成因生產經營調整約200人亟待在國慶節前夕進行的優化分流工作。通過進一步減材料、壓時限、開設政務服務郵政辦理點、推廣網上辦事大廳手機版、推行政務電子證照等方式,實現群眾少跑腿、數據多跑路。全局審批業務實現100%“最多跑一次”,各類依申請政務服務事項可網辦率達到100%,實體大廳辦理事項100%可預約;行政許可事項辦理時限率為96.32%,即辦事項率83.33%,相較之前的88.42%、66.67%有較大幅度提升,擦亮了“黃埔人社”服務品牌。
四是規範文件製訂,落實政務公開。根據情況變化及時修訂了《廣州市黃埔區就業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關於大力支持民營及中小企業發展壯大的若幹措施》,延續實施《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落實〈廣州市人才綠卡製度〉實施辦法》,出台了《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 廣州高新區進一步支持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發展辦法》《廣州市黃埔區鄉村公益性崗位 開發管理實施細則》。在起草或修訂過程中,注重遵循內容、形式、程序合法原則,向多個職能部門書麵征求意見,以及在區政府門戶網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全麵落實政務公開要求,按照規定公開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組織機構、文件、通知公告、工作動態、財政預決算、三公經費、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執法數據、普法責任清單等信息。
(三)加強執法管理,嚴格依法行政
一是規範行政執法,確保社會效果。在行政許可方麵,2021年1-10月,我局共受理特殊工時許可事項申請411宗,其中不予許可0宗,予以許可411宗,許可數量與去年持平;民辦職業培訓學校許可事項22宗,同比增長100%;勞務派遣許可事項909宗,同比增長17.6%;受理人力資源服務許可395宗。在行政處罰方麵,2021年1-10月,實施勞動保障行政處罰10宗,涉及金額12.01萬元,同比增長222.85%。在行政確認方麵,2021年1-10月,辦理工傷認定2210宗,同比增長31.47%。其中認定工傷1845宗,同比增長37.38%;不認定工傷28宗,同比增長75%;處理工傷投訴354宗,同比增長91%。在行政給付方麵,2021年1-10月,區社保中心支付核發各項社會保險待遇91.41萬人次,核發各項社會保險待遇25.54億元。
二是紮實開展應訴,接受法律監督。在行政複議方麵,2021年1-10月,發生我局作為被複議機關的行政複議案件10宗,案件類型均為工傷認定,已出結果10宗,已出複議結果為9件維持、1件申請人撤銷複議申請。在行政訴訟方麵,2021年1-10月,我局發生行政訴訟一審案件共25宗(不含上年結轉),其中23宗的案件類型為工傷認定,2宗的案件類型為基本養老保險資格或者待遇認定案,已出結果14宗,法院裁判結果為維持9宗、申請人撤訴5宗,未出結果7宗。負責人出庭應訴9宗。
(四)加強隊伍建設,提高法治能力
一是注重優化人員結構,建立公職律師隊伍。為盡快形成與經濟社會發展和政府法律服務需求相適應、與政府法律顧問製度有效銜接的公職律師製度體係,我局已有兩名符合要求的公職人員取得公職律師資格,下屬仲裁院也有三名仲裁員申請成為公職律師,提高全局運用法治思維和依法辦案能力。
二是開展執法業務培訓,提高執法業務水平。舉辦“局領導班子集中學法”暨行政執法業務培訓活動。邀請實戰經驗豐富專家及律師,重點講授《廣東省查處侵害社會保險基金行為辦法》,以及勞動監察、社保、就業、培訓等人社係統行政執法及行政訴訟實務。開展民法典專題培訓。製定了《廣州市黃埔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開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題宣傳的工作方案》,邀請前資深民商事法官作民法典專題講座,結合熱點問題和人社業務實際對民法典的部分重點條款進行學習。
(五)創新調處機製,開展前沿研究
2021年5月,全國首個大灣區勞動爭議創新研究院在我區揭牌,並聘任首批16名研究院專家庫成員,逐步夯實研究院工作實體內容:以開設“粵港澳大灣區勞動爭議廣州創新研究院”微信公眾號的形式搭建了研究院的首個宣傳平台;拍攝了研究院首條工作宣傳短片《用心守護公平、創新服務灣區》;組織召開政協重點提案推進座談會,時任開發區黨工委副書記冼銀崧、區政協副主席梁正華及區財政局、區編辦、區委政法委等部門相關領導出席,共同對如何更好推進研究院的建設進行了深入交流;啟動2021年度研究院課題研究工作,已收到省內外多所高校、法律工作機構、科研機構的項目申請,將在今年底形成研究院首批理論研究成果。
二、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
我局主要負責人周錦高同誌作為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切實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一是帶頭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傳達學習《求是》雜誌發表的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文章《堅持用馬克思主義及其中國化創新理論武裝全黨》《堅定理想信念 補足精神之鈣》《紮實推動共同富裕》精神,對2021年以來我局黨建(黨史學習教育)、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情況做下一步部署工作。二是狠抓工作落實,2021年召開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12次、黨史學習教育理論研討11次、指導各黨支部開展形式多樣的主題黨日活動80餘次,7個在職黨支部全部按規定順利召開專題組織生活會。三是帶頭尊法學法守法用法,創新培訓方式。2021年開展全局“領導班子集中學法”暨行政執法培訓以及《民法典》專題講座,增強了全局的法治意識。
三、存在的不足與原因
(一)執法業務係統有待磨合
目前各條線口都有自己的業務係統且不能實現數據共享。係統間隻能通過二次錄入解決事項信息填報、評價問題,導致事項覆蓋率低、重複勞動加大工作量等問題,影響工作效果。
(二)執法隊伍建設仍顯不足
一是執法管理力量薄弱。我局執法管理崗為外聘法律顧問派駐人員,存在流動性較大、一定時間需輪換的問題,不利於我局執法管理工作長期穩定的開展。二是勞監綜合執法改革推進不夠深入。勞監行政執法人員中具有法律專業知識背景的人員較少,與鎮街輔助執法力量的工作銜接機製尚未完全理順。
四、2022年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安排
(一)規範執法行為,提高法治素養
一是堅持執法“有水平”。加大執法業務培訓和普法宣傳工作力度,全麵推行行政執法三項製度,增強執法人員的規範執法意識,及時掌握各項新法律新規定,牢固樹立“許可法定”、“處罰法定”的觀念,提高業務水平,明確執法責任。二是推行執法“有溫度”。提倡“柔性執法”“溫情執法”,體諒行政相對人麵臨的實際困難,正確把握執法尺度,在執法過程中敢於擔當作為,想方設法為行政相對人排憂解難,避免照搬法條機械執法。
(二)深化體製改革,加強執法力量
一是繼續推進勞監執法體製改革。督促街鎮進一步充實勞監協管員隊伍,分擔基礎性工作。加強對街鎮勞監輔助執法隊伍的業務培訓與指導,提升輔助執法人員的業務水平和辦案能力。二是推動人員配置向一線執法力量傾斜。對於具備法律專業知識的人員或在編人員,要調整充實到行政執法崗位上去。三是想辦法穩定執法管理崗位人員。培養新生力量充實執法管理崗位,避免人員流動性過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