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行政許可監督管理條例》規定和有關要求,現公告本單位2021年度行政許可的實施和監督管理情況。歡迎社會各界客觀、真實地對是否存在以下問題進行反映:
一、沒有依照法定權限、程序、條件進行審批,或以備案、登記、年檢、監製、認定、認證、審定等形式變相設定或實施行政許可的;
二、沒有公開公示行政許可實施主體、依據、條件、期限、流程、裁量標準、收費標準和申請材料、申請辦法、申請書格式文本、谘詢投訴方式等,或公開公示不明確的;
三、受理條件和程序不規範,或擅自增加行政許可條件、環節的;
四、補正告知不規範,要求多次補充申請材料的;
五、辦理效率低下,辦理流程複雜,不能在規定期限內辦理行政許可的;
六、不能及時、客觀地調查處理投訴舉報的;
七、工作人員索取或收受禮物、好處的;
八、實施行政許可過程中要求申請人購買指定商品或者接受指定人員、組織提供服務的,或者要求申請人參加不必要的付費培訓、會議等的;
九、依法需要聽證、招標、拍賣、檢驗、檢測、檢疫、鑒定和專家評審的事項,指定或者變相指定人員、組織的;
十、沒有對被許可人從事行政許可事項活動依法有效實施監督檢查的;
如您認為在行政許可實施過程中還存在其他問題,歡迎一並提出意見建議。我們將對您反映的情況和您的個人信息予以保密。
感謝對我區行政許可評價工作的大力支持!
附件:廣州市黃埔區農業農村局2021年度行政許可實施和監督管理情況報告
聯係電話:020-82110091(區營商環境改革局)
通訊地址:廣州市黃埔區香雪大道87號A2棟11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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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 編:510530
電子郵箱:yshhjggj@gdd.gov.cn
廣州市黃埔區農業農村局
2022年3月24日
附件
廣州市黃埔區農業農村局2021年度行政許可實施和監督管理情況報告
根據《廣東省行政許可監督管理條例》的要求,現將本單位2021年度行政許可實施和監督管理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2021年,本單位行政許可事項57項(包括區本級實施和上級下放、委托、重心下移、按程序轉報的行政許可事項,不包含備案事項),均已進駐廣東政務服務網;行政許可申請95件,其中受理95件、不受理0件;行政許可辦結95件,其中同意95件、不同意0件。
(一)依法實施情況。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設定行政許可事項的審批權限、程序、環節、條件,嚴格按照“一次性告知材料”、“申請”、“受理”、“承辦”、“審核”、“辦結通過”、“申請人領取結果”等程序進行,全部實現全流程網上辦理。不存在變相設定和實施行政許可情況。根據營商環境改革等要求,配合對行政許可配套規範性文件清理、修改、完善。開展“減材料、做實事、省心辦”專項行動,推進政務信息化能力、一體化政務服務建設,進一步壓減材料、壓縮時限,調用電子證照,減免紙質複印件,方便企業和群眾辦事。積極解答申請人疑問,指導網上申辦,提高效率,承諾辦結期限均低於法定辦結期限,所有事項均在承諾辦結期限內辦結。
(二)公開公示情況。在廣東政務服務網公開公示實施主體、設定依據、網上辦理流程、辦結時限、受理標準、申請材料及示例樣本、收費標準、權利與義務、谘詢投訴方式等。按照一體化政務服務工作要求,規範、細化各項信息。行政許可實施過程和結果,在廣東政務服務網公開。設立業務谘詢和投訴電話,接受社會公眾谘詢和監督。
(三)監督管理情況。編製印發《業務手冊》和《辦事指南》,供申辦人取閱。加強日常監管,及時發現存在的問題和不足,督促進行整改。加強對行政許可的材料審核,規範行政許可行為。事項辦理過程中無被投訴舉報情況。
(四)實施效果情況。通過壓縮材料、壓減時限、指導服務、網上辦理、簽發電子證照等做法,進一步提升了行政許可申辦的便捷度和辦理時效,行政相對人的認可度和滿意度得到提高。
(五)創新方式情況。“水域灘塗養殖證的審核(延期)”等8項行政許可事項實行承諾製信任審批,助力我區打造“來了就辦、一次搞掂”行政審批品牌。縮短辦事時限,所有事項均全流程網辦,均為即辦件。
二、存在問題和困難
省、市部門下放的部分行政許可事項專業性強,審核及確認相關標準難度較大。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及有關建議
進一步優化審批流程,加強學習培訓,加強與省、市部門溝通,做好下放事項承接工作,提高審批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