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辦事處、新龍鎮政府,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三農”工作重要論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細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做好“三農”工作的若幹意見》中“深入推進農村集體產權製度改革,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在民主協商的基礎上,做好成員身份確認,注重保護外嫁女等特殊人群的合法權利”和省、市的工作要求,促進“鄉風文明”,促使“治理有序”,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文件,切實有力地保護外嫁女及其子女等群體的合法權利,特提出以下工作措施。
一、壓實街道(鎮)黨(工)委責任,發揮村(社區)黨組織領導核心作用,維護公平公正,解決群眾訴求,將保障農村外嫁女等人員合法權利工作納入村(社區)幹部年度考核體係,對因工作不力產生重大負麵影響的,不得列為稱職或以上等次。對拒不執行已生效的行政處理決定、法院判決的黨員幹部、經濟社社長要加強教育和引導,必要時可采取相應組織處理措施。(區委組織部、各街道辦事處、鎮政府)
二、統籌協調指導區職能部門及各街鎮做好關於涉外嫁女不穩定問題相關工作(區委政法委);做好對街、鎮行政處理決定的指導工作和行政複議相關工作;協調村社幹部和駐村律師做好保障農村婦女權益的宣傳工作、政策解釋工作和法製審查工作,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外嫁女及其子女可向法律援助處申請法律援助服務;對已生效的行政處理決定、法院判決,指導街、鎮依法申請強製執行(區司法局、區婦聯);對拒不執行生效行政處理決定或法院生效裁決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管理人員,按規定將其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並根據情節予以罰款或采取拘留等強製措施;情節嚴重的,依法以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區人民法院)
三、做好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認定、股份製改革的宣傳工作。建立健全成員管理係統,與三街一鎮各村外嫁女代表及農村集體管理人員召開座談會,宣傳法律法規,做好政策解釋工作,收集問題和意見,由相應部門進行處理並回複。根據法院的要求,提供相應農村集體資產和財務信息協助進行強製執行。發現違反財務製度,轉移資產逃避執行的,將線索轉交相關部門追究相應人員責任。(區農業農村局、各街道辦事處、鎮政府)
四、對損害群眾合法權益,在信訪工作中推諉、敷衍、拖延、弄虛作假造成嚴重後果的相關工作人員,將向有關責任單位提出給予處分的建議。(區信訪局)
五、自本文件印發之日起,永和街、九佛街、龍湖街、新龍鎮對轄區內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章程(含補充協議、條款等)、村規民約進行審查清理,發現違法違規的,責令限期改正;對已生效的行政處理決定和法院裁判,堅決執行。在審批利益分配方案時,注意核實分紅名單,確保維護外嫁女及其子女合法權益的政策法規落到實處;未按規定給予外嫁女及其子女應有的收益分配的,不予批準分紅方案。對不執行生效的行政處理決定和法院裁判的農村集體管理人員,在薪酬考核中給予扣罰。(各街道辦事處、鎮政府)
六、在本文件下發後,永和街、九佛街、龍湖街、新龍鎮對本集體經濟組織及下屬經濟社章程(含影響外嫁女及其子女合法權益的村規民約等)進行自查自糾。步驟:1、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將章程(含影響外嫁女及其子女合法權益的村規民約等)送本村法律顧問或駐村律師進行審查,並取得律師審查意見書(相關律師事務所、律師需簽字蓋章)2、根據律師審查意見書,經聯社撰寫自查報告,若存在違法違規、不完善的地方,需提出整改計劃,列明整改措施,並上報所屬街鎮備案。尚未完成股份製改革的經聯社,做好計劃,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各經濟聯合社)
廣州市黃埔區農業農村局 中共廣州市黃埔區委組織部
中共廣州市開發區工委組織部 中共廣州市黃埔區委政法委員會
廣州市黃埔區司法局 廣州市黃埔區信訪局
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法院 廣州市黃埔區婦女聯合會
2022年1月25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