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廣州知識城促進生物醫藥產業高質量發展十條》(穗埔府規〔2021〕5號)、《廣州知識城促進生物醫藥產業高質量發展十條實施細則》(穗埔科規字〔2021〕1號)及相關辦事指南,按照政策兌現相關規定,現組織開展生物醫藥產業政策兌現申報工作。有關要求及時間節點安排如下:
一、基本情況及要求
(一)申請對象
申請單位應屬於黃埔區、廣州開發區生物醫藥企業(機構)庫在庫單位,未入庫的不予受理。
(二)兌現事項情況說明
1. 本次開展的政策兌現事項為:生物醫藥企業研發創新補貼(臨床試驗類)。
2. 相關辦事指南具體以黃埔兌現通-政策兌現綜合服務平台(網址:http://zcdx.gdd.gov.cn,下同)公布版本為準,涉及的臨床試驗研發費用均以不含稅計。
3. 臨床試驗批件核準簽發時間應在2018年7月27日後(含)。
4. 對所申報的項目獲得上級科技項目立項資金及區級配套資金、區領軍人才項目資金的,企業在申報時應予以說明,並列出詳細事項,對該部分財政資金不再計入臨床研發費用補貼範圍(但該部分資金可以計入“在國內臨床試驗研發費用投入1000萬元以上”範圍)。
二、兌現事項發生時間要求
申請生物醫藥企業研發創新補貼(臨床試驗類),相關事項發生時間範圍為2021年3月29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且符合政策、細則、指南相應要求。
1. 應在上述時間範圍內完成階段臨床試驗(臨床試驗完成日期以臨床試驗總結報告或結束證明報告出具日期為準)。
2. 臨床研發費用統計的時間從獲批臨床試驗批件之日起,可以超出臨床試驗總結報告或結束證明報告日期和上述時間範圍,但最晚不得超過2024年3月28日。本事項僅對政策有效期內發生的費用進行補貼。
3. 企業用來證明進入下一階段臨床試驗的佐證材料可超出此時間範圍(即該證明材料不受2022年12月31日限製)。
已經享受過我區相關補貼的事項不得重複申請,違反者將記入誠信記錄。
三、受理時間及地點
(一)受理時間:申報單位登陸黃埔兌現通—政策兌現綜合服務平台,於2023年12月8日—2024年1月19日申請事項預審及提交紙質申請材料。
(二)受理地址:區“政策兌現”窗口(地址:廣州市黃埔區香雪三路3號廣州開發區政務服務中心3樓C區349號窗口)。
四、聯係和谘詢方式
在申報過程中,如對申報要求有疑問,請按照以下方式進行聯係:
(一)聯係方式:31711557、82111943,開發區生物醫藥企業工作QQ群:814054759。請申報企業加入QQ工作群,進行業務交流和谘詢。
(二)如對政策兌現服務係統有疑問,請聯係:兌現窗口,聯係電話:82114062,聯係郵箱:zcdx@gdd.gov.cn。
逾期未完成係統預審和申報,或者未按時提交紙質申請材料的,視為放棄申報。
特此通知。
廣州市黃埔區科學技術局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