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廣州知識城促進生物醫藥產業高質量發展十條實施細則》(穗埔科規字〔2021〕1號),我局計劃開展“龍頭型CRO建設期研發投入經費補貼”事項的兌現工作;根據政策規定,龍頭型CRO建設項目需經我局審核通過。為此,現由我局組織開展黃埔區、廣州開發區生物醫藥領域龍頭型CRO建設項目審核工作,請各有關單位按照以下要求提交審核資料:
一、審核標準
(一)申請單位(企業或機構)的注冊登記地應在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以下簡稱本區)範圍內。
(二)CRO(合同研發服務機構)是指為製藥企業和研發機構等提供藥物研發服務的第三方機構,服務內容包括藥物發現、臨床前研究、臨床研究、注冊申報、認證及谘詢等。
(三)在《廣州知識城促進生物醫藥產業高質量發展十條》(穗埔府規〔2021〕5號,以下簡稱“生物醫藥10條”)實施後啟動建設的項目,應在項目立項前將項目資料提交至區科技主管部門;在“生物醫藥10條”實施前(2021年3月29日前)已啟動建設的項目,應及時向區科技主管部門遞交項目審核資料,由區科技主管部門進行審核。
(四)建設期和建設期研發投入經費規定如下:
1.建設期是指建設工程未竣工驗收、正式投產前的時期。
2.建設期研發投入經費包括場地裝修費、設備(含硬件和軟件)費、安裝調試費、材料費、設計費和其他合理費用,不包括購置土地、房屋建設、房產購買、場地租賃費用、人員經費和作為流動資金的投資,其中,“其他合理費用”不得超過建設經費總額的5%,且不得有明顯不合理費用。
二、業務主管部門
區科技局采取常年受理、定期集中審核方式,負責統籌、組織區內龍頭型CRO建設項目審核工作。
廣州市黃埔區科學技術局科技產業處(地址:廣州市黃埔區香雪三路1號E棟107A;聯係電話:31711557、82111943)。
區生物醫藥企業工作QQ群:814054759。
三、提交審核資料方式
(一)申請單位應填寫《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龍頭型CRO建設項目審核表》(見附件),一式兩份,蓋章後提交到區科技局,同時將電子版發送至區科技局產業處郭振川郵箱:guozc@hp.gov.cn。
(二)區科技局根據審核標準,對材料進行審核,符合要求的,予以審核通過;不符合要求的,不予通過。
廣州市黃埔區科學技術局
2022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