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2019年度、2020年度創新創業領軍人才企業:
根據《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創新創業領軍人才聚集工程實施辦法》(穗開組通〔2019〕92號)、《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創新創業領軍人才項目管理細則》(穗埔科〔2019〕81號)及申請投資獎勵指南,我局擬組織開展區創新創業領軍人才投資獎勵政策兌現工作。
一、申報項目
(一)項目名稱
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創新創業領軍人才投資獎勵
(二)申請對象
根據《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創新創業領軍人才聚集工程實施辦法》(穗開組通〔2019〕92號)評選的區創新創業領軍人才(領軍人才認定通知文號為穗埔人才領字〔2019〕18號、穗埔人才領字〔2021〕3號)。
(三)兌現相關要求
1.同一筆投資已獲得我區其他股權投資扶持的按從高不重複原則支持(在同一投資協議中的投資視為同一筆投資)。
2.截至本次申報截止時間2022年10月13日,申請單位最近一次投資到賬時間須滿一年(自風險投資款實際到賬日起計算滿12個月)。
3.申請單位承擔的區領軍人才項目進展順利,不存在未完成項目而提前終止扶持的情形,且近3年在申報和承擔國家、省、市科技計劃項目中無不良信用記錄。
申請條件及材料詳見附件《申請區創新創業領軍人才投資獎勵指南》。
二、申報時間
2022年9月13日至2022年10月13日下午17:00登錄黃埔兌現通—政策兌現綜合服務平台提交申請。
三、申報流程
(一)申請人登錄黃埔兌現通—政策兌現綜合服務平台(http://zcdx.gdd.gov.cn),按照辦事指南要求申請事項預審。預審通過後,帶齊紙質材料到“政策兌現”窗口遞交,正式提出申請;“政策兌現”窗口按照辦事指南要求予以收件。
(二)區政策研究室對申請材料進行形式審核,形式審核通過即正式受理後,轉業務主管部門進行實質審核;對於形式審核未通過或需要補正申請材料的,5個工作日內通知申請人。
(三)業務主管部門進行實質審核,進行為期 7 天的公示,公示無異議後作出審核決定。
(四)實質審核通過的,申請人登錄黃埔兌現通—政策兌現綜合服務平台在線辦理資金撥付手續。
(五)業務主管部門辦理資金核撥手續。
(六)區財政國庫集中支付中心辦理資金撥付手續。
廣州市黃埔區科學技術局
2022年9月13日
(聯係人:孫宏豔,聯係電話:821134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