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及意義
為貫徹落實《“十四五”數字經濟發展規劃》(國發〔2021〕29號)、《廣東省數字經濟促進條例》等相關文件要求,充分發揮算力算法對數字經濟發展的核心支撐作用,不斷豐富算力資源、提升算法水平,加快數字產業化和產業數字化,促進數字技術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不斷做強做優做大數字經濟,打造具有國際競爭力的數字產業集群,結合我區實際,區科技局會同區委組織部、開發區黨工委組織部、區投資促進局和區工業和信息化局製定了《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 廣州高新區提升算力算法水平促進數字經濟做強做優做大若幹措施》。
二、主要內容
《措施》共十條,主要包括強化高端項目引領、支持原創技術創新、集聚全球頂尖人才、賦能產業轉型升級、培育新業態新模式、打造特色園區品牌、構建公共技術平台、鼓勵技術推廣應用等內容。主要內容如下:
一是強化高端項目引領,實施院士引領、領軍帶動、骨幹支撐工程,集聚一批算力算法高端人才項目。對院士在本區新設立全國唯一的工作站,開展提升算力、突破核心算法的技術研發和成果轉化,建設重大科研平台的,經認定,按照區人才自由港政策,給予最高1億元資助。對算力算法領域的創新創業領軍人才項目,按照區創新創業領軍人才政策給予不超過2000萬元創業資助與直接股權投資扶持。
二是突出原創技術創新,鼓勵區內企業聯合國內外科研機構攻關解決人工智能核心算法“卡脖子”技術實行“揭榜掛帥。按照區人才自由港政策,對成功攻克的項目按該項目總投入的30%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每年支持不超過10個項目。按照區高新技術產業政策,對已建立內部研發機構且當年研發費用500萬元以上的算力算法領域規模以上企業,按其研發費用增長額的10%給予補助,最高100萬元。
三是集聚全球頂尖人才,著力引進國際國內頂尖算力算法人才及團隊。按照區黃埔人才政策,對符合條件的傑出人才、優秀人才、精英人才,按在本區實際購房金額的80%分別給予最高500萬元、300萬元、200萬元購房補貼。對傑出人才、優秀人才、精英人才,按在本區法人單位年度所得個人收入應納稅所得額的10%給予每年最高500萬元收入獎勵。鼓勵區內企業聯合高校、科研院所及國內外知名培訓機構麵向深度學習算法、體係架構、融合應用等領域開展培訓。
四是賦能產業轉型升級,推動重點傳統製造業的產品智能化、裝備智能化和生產智能化。按照區先進製造業政策,對實施經備案技術改造或增資擴產項目總投資額2億元以上的企業,按項目設備和工器具購買金額的12%分期給予獎勵,每個項目最高3000萬元,單個企業僅可享受一次扶持。
五是培育新業態新模式,推動以算力算法資源促進新業態新模式發展。支持企業線上線下業務融合,培育數據驅動型企業。發展基於數字技術的智能經濟,加快優化智能產品和服務運營,培育智能銷售、無人配送、智能製造、反向定製等新增長點。按照區“新基建”政策,對以算力算法為核心要素催生的具有引領示範效應的新業態新模式發展項目,經區政府、管委會同意,另行予以扶持。
六是打造特色園區品牌,鼓勵建設以提供算力及算法服務為核心的數字經濟特色園區。積極探索平台企業與產業園區聯合運營模式,豐富技術、數據、平台、供應鏈等服務供給,提升線上線下相結合的資源共享水平,引導各類要素加快向園區集聚。探索發展跨越物理邊界的“虛擬”產業園區和產業集群,加快產業資源虛擬化集聚、平台化運營和網絡化協同,構建虛實結合的產業數字化新生態。按照區“新基建”政策,擇優遴選數字經濟特色園區,按運營管理機構實際運營費用的50%給予補貼,單個機構每年最高200萬元。鼓勵有條件的園區申報算力算法產業為核心特色的專業孵化器,對於符合扶持條件的,可按區創新創業孵化器政策,申報享受累計最高100萬元規範化獎勵、每年最高300萬元效益化獎勵、每年最高500萬元資本化獎勵、每處最高500萬元品牌化補貼等資金扶持。
七是構建公共技術平台,鼓勵建設算力算法公共技術服務平台。鼓勵建設為區內產業發展、企業智能升級等提供機器學習算法、模式識別算法、數據挖掘算法等各類先進算法服務,或算力調度分配、智能化運維、應用服務監控等算力服務的公共技術服務平台。按照區IAB政策,對在本區建設運營算力算法相關公共技術服務平台,經認定,對實際建設投入費用不低於500萬元的項目,按其建設投資額的30%給予獎勵,最高1000萬元。
八是鼓勵技術推廣應用,支持算力算法相關技術和產品研發並實現產業化應用。按照區IAB政策,對算力算法技術示範應用項目,采取遴選方式給予獎勵,最高100萬元,獎勵額度不超過當年企業對本區地方經濟發展貢獻。對評為國家級相關示範應用項目的,另行給予100萬元一次性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