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埔科〔2022〕114號
關於印發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 廣州高新區提升算力算法水平促進數字經濟做強做優做大若幹措施的通知
區各有關單位:
《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 廣州高新區提升算力算法水平促進數字經濟做強做優做大若幹措施》業經黃埔區政府、廣州開發區管委會同意,現印發實施。執行過程中如遇問題,請徑向相關主管部門反映。
特此通知。
廣州市黃埔區科學技術局 廣州開發區科技創新局
中共廣州市黃埔區委組織部 中共廣州開發區工委組織部
廣州開發區投資促進局 廣州市黃埔區工業和信息化局
廣州開發區經濟和信息化局
2022年4月26日
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 廣州高新區提升算力算法水平促進數字經濟做強做優做大若幹措施
為貫徹落實《“十四五”數字經濟發展規劃》(國發〔2021〕29號)、《廣東省數字經濟促進條例》等相關文件要求,充分發揮算力算法對數字經濟發展的核心支撐作用,不斷豐富算力資源、提升算法水平,加快數字產業化和產業數字化,促進數字技術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不斷做強做優做大數字經濟,打造具有國際競爭力的數字產業集群,結合我區實際,製定本措施(簡稱“算力算法10條”)。
一、適用範圍
本措施適用於注冊登記地、稅務征管關係及統計關係在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轄園區(以下簡稱本區)範圍內,有健全財務製度、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實行獨立核算的數字技術企業或機構,以及與算力算法領域直接相關的機構和個人。
二、強化高端項目引領
實施院士引領、領軍帶動、骨幹支撐工程,集聚一批算力算法高端人才項目,推動算力算法技術突破,搶占數字經濟發展製高點。對院士在本區新設立全國唯一的工作站,開展提升算力、突破核心算法的技術研發和成果轉化,建設重大科研平台的,經認定,按照區人才自由港政策,給予最高1億元資助。對算力算法領域的創新創業領軍人才項目,按照區創新創業領軍人才政策給予不超過2000萬元創業資助與直接股權投資扶持。(責任單位:區科技局)
三、支持原創技術創新
對區內企業聯合國內外科研機構攻關解決人工智能核心算法“卡脖子”技術實行“揭榜掛帥”,按照區人才自由港政策,對成功攻克的項目按該項目總投入的30%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每年支持不超過10個項目。按照區高新技術產業政策,對已建立內部研發機構且當年研發費用500萬元以上的算力算法領域規模以上企業,按其研發費用增長額的10%給予補助,最高100萬元。(責任單位:區科技局)
四、集聚全球頂尖人才
著力引進國際國內頂尖算力算法人才及團隊,集聚一大批首席算力算法工程師,構建多層次人才梯隊,形成算力算法人才雁陣格局。(責任單位:區科技局)按照區黃埔人才政策,對符合條件的傑出人才、優秀人才、精英人才,按在本區實際購房金額的80%分別給予最高500萬元、300萬元、200萬元購房補貼。對傑出人才、優秀人才、精英人才,按在本區法人單位年度所得個人收入應納稅所得額的10%給予每年最高500萬元收入獎勵。(責任單位:區委組織部)鼓勵區內企業聯合高校、科研院所及國內外知名培訓機構麵向深度學習算法、體係架構、融合應用等領域開展培訓。(責任單位: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區科技局)
五、賦能產業轉型升級
立足不同產業特點和差異化需求,全麵深化重點產業數字化轉型,構建麵向製造業的算力算法服務生態,以CPU、GPU等異構算力提升為支撐,逐步提高自主研發算力算法比例,推動重點傳統製造業的產品智能化、裝備智能化和生產智能化。按照區先進製造業政策,對實施經備案技術改造或增資擴產項目總投資額2億元以上的企業,按項目設備和工器具購買金額的12%分期給予獎勵,每個項目最高3000萬元,單個企業僅可享受一次扶持。(責任單位:區工業和信息化局)
六、培育新業態新模式
推動以算力算法資源促進新業態新模式發展,支持企業線上線下業務融合,培育數據驅動型企業。發展基於數字技術的智能經濟,加快優化智能產品和服務運營,培育智能銷售、無人配送、智能製造、反向定製等新增長點。按照區“新基建”政策,對以算力算法為核心要素催生的具有引領示範效應的新業態新模式發展項目,經區政府、管委會同意,另行予以扶持。(責任單位:區投資促進局、區科技局、區工業和信息化局等各相關部門)
七、打造特色園區品牌
積極探索平台企業與產業園區聯合運營模式,豐富技術、數據、平台、供應鏈等服務供給,提升線上線下相結合的資源共享水平,引導各類要素加快向園區集聚。探索發展跨越物理邊界的“虛擬”產業園區和產業集群,加快產業資源虛擬化集聚、平台化運營和網絡化協同,構建虛實結合的產業數字化新生態。鼓勵建設以提供算力及算法服務為核心的數字經濟特色園區,促進數字經濟產業集聚發展,按照區“新基建”政策,擇優遴選數字經濟特色園區,按運營管理機構實際運營費用的50%給予補貼,單個機構每年最高200萬元。(責任單位:區工業和信息化局)鼓勵有條件的園區申報算力算法產業為核心特色的專業孵化器,對於符合扶持條件的,可按區創新創業孵化器政策,申報享受累計最高100萬元規範化獎勵、每年最高300萬元效益化獎勵、每年最高500萬元資本化獎勵、每處最高500萬元品牌化補貼等資金扶持。(責任單位:區科技局)
八、構建公共技術平台
鼓勵建設算力算法公共技術服務平台,為區內產業發展、企業智能升級等提供機器學習算法、模式識別算法、數據挖掘算法等各類先進算法服務,或算力調度分配、智能化運維、應用服務監控等算力服務。按照區IAB政策,對在本區建設運營算力算法相關公共技術服務平台,經認定,對實際建設投入費用不低於500萬元的項目,按其建設投資額的30%給予獎勵,最高1000萬元。(責任單位:區科技局)
九、鼓勵技術推廣應用
圍繞服務器芯片、雲操作係統、雲數據庫、中間件、分布式計算與存儲等關鍵領域,支持算力算法相關技術和產品研發並實現產業化應用。按照區IAB政策,對算力算法技術示範應用項目,采取遴選方式給予獎勵,最高100萬元,獎勵額度不超過當年企業對本區地方經濟發展貢獻。對評為國家級相關示範應用項目的,另行給予100萬元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區科技局)
十、附則
“區創新創業領軍人才政策”指《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廣州高新區創新創業領軍人才聚集工程實施辦法》(穗埔科規字〔2021〕4號);“區人才自由港政策”指《中新廣州知識城國際人才自由港集聚人才若幹措施(試行)》(穗埔組通〔2021〕26號);“區高新技術產業政策”指《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廣州高新區進一步促進高新技術產業發展辦法》(穗埔府規〔2020〕4號);“區黃埔人才政策”指《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廣州高新區聚集“黃埔人才”實施辦法》(穗埔組通〔2020〕17號);“區先進製造業政策”指《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廣州高新區進一步促進先進製造業發展辦法》(穗埔府規〔2020〕1號);“區“新基建”政策”指《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廣州高新區加快“新基建”助力數字經濟發展十條》(穗埔府規〔2020〕10號);《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廣州高新區促進創新創業孵化器高質量發展辦法》;“區IAB政策”指《加快IAB產業發展的實施意見》(穗開管辦〔2017〕77號)。
本措施涉及的資金用於扶持符合本措施規定的項目。符合本措施規定的同一項目、同一事項同時符合本區其他扶持政策規定(含上級部門要求本區配套或負擔資金的政策規定)的,按照從高不重複的原則予以支持,另有規定的除外。獲得扶持資金的涉稅支出由企業或機構自行承擔。申報單位新設分支機構、變更名稱、分拆業務等不屬於本辦法扶持範疇。申報單位應如實提供申報材料,對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對弄虛作假、虛報冒領獎補資金的單位,一經查實,將采取停發或追回獎補資金、納入誠信記錄等措施依法予以相應的處理,且三年內不予受理該單位獎補資金申請。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享受本措施扶持的對象,須簽訂相關承諾書,若扶持對象違反承諾的,應將所獲扶持金予以退回。本辦法所引用的本區行政規範性文件,如因修改或重新製定被替代的,應當適用修改或者重新製定後的文件。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