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促進納米產業發展辦法》(穗埔府規〔2019〕32號,以下簡稱納米十條)和《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促進納米產業發展辦法實施細則》(穗埔科規字〔2020〕2號)及相關辦事指南,按照政策兌現相關規定,現組織開展納米產業政策兌現工作。有關要求及時間節點安排如下:
一、基本情況及要求
(一)申請對象
申請單位應屬於黃埔區納米企業(機構)庫在庫單位,未入庫的須登錄廣州開發區科技創新業務一體化服務係統(http://kxjs.hp.gov.cn/online/onlineServiceMenu),進入“在線申報-納米產業-納米科技企業(機構)入庫”。按照入庫申報指南申報入庫,根據企業、研發機構、行業協會或聯盟分三大類填寫並提交材料(掃描上傳的材料需加蓋單位公章)。入庫申報常年受理,定期集中審核。
(二)兌現事項情況說明
本次開展的政策兌現工作涉及納米產業的4個事項:納米科技企業風險投資獎勵、“納米之星”總決賽獲獎項目產業化獎勵、納米科技企業辦公用房租用補貼、納米科技企業辦公用房購置補貼。相關辦事指南詳見附件,具體以黃埔兌現通-政策兌現綜合服務平台(即原“區政策兌現服務係統”,網址:http://zcdx.gdd.gov.cn,下同)公布的指南為準。
二、事項發生時間要求
(一)申請納米科技企業風險投資獎勵的單位,相關事項的發生時間須為2019年12月13日(含)之後至2021年12月31日,且符合政策、細則、指南相應要求。
(二)申請“納米之星”總決賽獲獎項目產業化獎勵、納米科技企業辦公用房租用補貼、納米科技企業辦公用房購置補貼的,事項發生時間範圍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已經享受過我區相關補貼的項目不得重複申請,違反者將記入誠信記錄。
三、受理時間及地點
(一)事項預審:申報單位登錄黃埔兌現通—政策兌現綜合服務平台,於2月28日-3月8日申請事項預審並提交紙質申請材料。
(二)受理地址:區“政策兌現”窗口(地址:廣州市黃埔區香雪三路3號廣州開發區政務服務中心3樓C區349號窗口)。
四、聯係和谘詢方式
在申報過程中,如對申報要求有疑問,請按照以下方式進行聯係:
(一)聯係方式:82118897,82111943,QQ工作群(納米科技交流工作群750020696)。請申報企業加入QQ工作群,進行業務交流和谘詢。
(二)如對政策兌現服務係統有疑問,請聯係:兌現窗口,聯係電話:82114062,聯係郵箱:zcdx@gdd.gov.cn。
逾期未完成係統預審和申報,或者未按時提交紙質申請材料的,視為放棄申報。
特此通知。
廣州市黃埔區科學技術局
2022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