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積極推進我區粵港澳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根據《廣州開發區 黃埔區科技發展資金管理辦法》(穗開管辦〔2016〕28號)和《廣州開發區科技計劃後補助項目管理實施細則》(穗開科〔2016〕15號)的有關規定,現啟動2021年度國際科技合作專題項目申報工作。
一、組織方式
申報單位按照申報指南要求,通過廣州開發區科技項目一體化申報係統(http://kxjs.hp.gov.cn/home )填報申報書並提交有關申報材料,經區科技局組織評審和審核等程序後,符合條件的予以立項。
二、申報基本條件
(一)申報單位須是在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及其下轄園區登記注冊和納稅,正常經營,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納入統計的科技企業和研發機構。
(二)申報單位為區內科技企業的須符合以下條件:年營業收入5億元以上高新技術企業,或在主板、創業板、科創板或北交所上市的科技型企業。(專題一)。
(三)申報項目應屬於新一代信息技術、人工智能、生物醫藥(IAB)和新能源、新材料(NEM)等技術創新領域。
(四)申報單位能夠並承諾提供項目自籌資金,自籌資金與區財政資助額度比例不低於1:1(各級財政支持經費不計入自籌資金)。
(五)項目必須有一個或以上明確的國(境)外合作機構,在境內注冊的外資或合資公司(機構)及分支機構不能作為國(境)外合作機構,國(境)外合作機構須有相應的經費或技術投入。
(六)項目前3位負責人須熟悉本研究領域,具有中級或中級以上職稱,或具有博士學位,或具有碩士以上學位且有5年以上相關從業經驗;項目第一負責人應是申報單位正式職工, 與申報單位簽訂全職工作勞動合同並在申報單位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費不少於6個月。
(七)項目申報單位、合作單位及項目負責人在過去5年內無相關不良信用記錄。
三、申報限製
(一)同一項目已獲得國家級、省級、市級財政資金支持或區級其他部門財政資金支持的項目不得再次申報。
(二)作為項目負責人(項目組成員第1名)在研和當年申報的項目累計不得超過1項。作為項目主要承擔人(項目組成員前3名),在研和當年申報的項目累計不得超過2項。“在研”項目是指在申報新項目前,已明確獲得立項且未驗收的項目。
(三)申報單位每年度隻能選擇指南中一個專題方向申報。
四、申報程序
(一)網上申報。申報單位登錄廣州開發區科技項目一體化申報係統(http://kxjs.hp.gov.cn/home )填寫申報表格和提交附件資料;
(二)遞交紙質材料。由申報人自行製作紙質申報材料。包括申報書和附件資料一起裝訂成冊,材料須清晰可辨、編寫頁碼和目錄,並在相應地方簽字蓋章,一式2份(封麵分別標注正、副本)。網上提交的申報材料與紙質申報材料須一致,否則視為無效申報。
五、申報時間
申報單位網上申報開始時間為2021年12月2日,申報材料網上提交截止時間為2021年12月27日24時,各申報單位可根據申報書提前準備相關材料。
六、支持方式
對區內企事業單位參與區政府、管委會重點推進的國際科技合作計劃的,經申報、評審,擇優予以批準立項,采用後補助的方式予以不超過200萬的資助。
七、實施期限
項目開始時間為2021年12月1日,實施期限為2-3年。
八、谘詢電話
1.區科技局平台處
聯係人:吳衡
聯係電話:82112131
2. 紙質材料受理單位:廣州安恪迪科技項目評價有限公司
地址:廣州市越秀區中山六路232號越秀新都會大廈八樓8A08。
聯係人:莫誌偉、鍾天文
聯係電話:020-81306851、81307221
電子郵箱:gzequity@126.com
廣州市黃埔區科學技術局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