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黃埔區國光幼兒園:
你園送來《關於廣州市黃埔區國光幼兒園園長變更的請示》及相關材料收悉。區教育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等文件的相關規定,對你園提交的申請材料予以審核。
經審核研究,同意你園變更園長,由原園長黃映靈同誌變更為趙亮同誌。換發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教民144011260000768);幼兒園名稱:廣州市黃埔區國光幼兒園;地址:廣州市黃埔區茅崗村路自編32號;辦園性質:非營利性;園長:趙亮;舉辦者:戴宇傑;學校類型:幼兒園;辦學內容:學前教育;辦學有效期與原辦學許可證一致,至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止。請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在規定時限內辦理相關登記及備案。
請你園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和有關法律法規,依法辦學,加強管理,認真履行辦學職責和相關義務,不斷提高教育質量和辦學水平。
此複。
廣州市黃埔區教育局
2024年1月24日
(聯係人:馬佳敏,聯係電話:82113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