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埔區2023年下半年中小學(含中等職業學校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公告
各申請人:
根據《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和《廣東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23年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和定期注冊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區今年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將於近期開展。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認定範圍
(一)廣州市黃埔區戶籍人員。
(二)持有廣東省居住證(居住證上的“現居住地址”為廣州市黃埔區)並在有效期內的外省市戶籍人員。
(三)廣州市黃埔區轄區內普通高等學校在讀研究生。
(四)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證在廣東居住或持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五年有效期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在廣東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的港澳台居民。
(五)駐地為黃埔區的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
二、認定條件
申請人應符合《教師資格條例》規定的認定條件,且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
(一)思想品德條件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堅持黨的基本路線,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道德。
(二)學曆條件
1.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必須具備幼兒師範學校畢業及以上學曆。
2.申請認定小學教師資格,必須具備中等師範學校畢業及以上學曆。
3.申請認定初級中學教師資格,必須具備高等師範專科學校或者其他大學專科畢業及以上學曆。
4.申請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必須具備高等師範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學本科畢業及以上學曆。
5.申請認定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包括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職業高級中學文化課、專業課教師資格),必須具備高等師範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學本科畢業及以上學曆。
6.申請認定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包括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職業高級中學實習指導教師資格),必須具備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及以上學曆,同時應具有初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證書。
以上學曆均為教育部認可的國民教育序列學曆(包括自學考試、業餘大學、夜大、成人高校<含全日製>、網絡學校<函授>等)和經國家相關部門認定的港澳台學曆和國外同等學曆。
(三)身體條件
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按照《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粵教繼函〔2013〕1號),經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體檢合格。
(四)普通話水平
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
(五)教育教學能力條件
1.通過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取得由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且在有效期內。
2.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學(入學時間以畢業證上的入學時間為準),且為全日製幼兒師範學校師範生、全日製普通高等學校師範生和全日製教育碩(博)士,可直接認定與所學專業、學段相對應教師資格。
3.參加免試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改革的教育類研究生和師範生、通過其就讀學校組織的教育教學能力考核,取得《師範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且在有效期內,免試認定與《師範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上的任教學段和任教學科相同的教師資格。具體要求按照《教育部關於印發〈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師範生免試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教師函〔2020〕5號)和《教育部關於推進師範生免試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改革的通知》(教師函〔2022〕1號)規定執行。
三、認定流程及時間安排
2023年下半年中國教師資格認定網上報名時間10月8號9:00至13日17:00。具體流程如下:
(一)注冊
未在“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s://www.jszg.edu.cn)注冊過賬號的申請人,可通過 “網上辦事”欄目下“教師資格認定”服務入口,點擊“在線辦理” 進行賬號注冊。賬號信息直接關係到後續教師資格業務辦理,請務必仔細填寫。
具體操作請仔細閱讀“中國教師資格網”——‘谘詢服務”——“操作手冊”欄目下的“申請人賬號注冊登錄使用手冊”。
(二)報名
申請人須在規定的網上報名時間內完成報名,取得報名號。每位申請人每年隻可以申請認定並取得一種教師資格。
具體操作請仔細閱讀“中國教師資格網”——‘谘詢服務”——“操作手冊”欄目下的“申請人賬號注冊登錄使用手冊”。
1.選擇認定機構。按本人申請教師資格的種類選擇正確的認定機構。
(1)申請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人員選廣州市教育局。
(2)申請初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的人員:黃埔戶籍(居住證或駐穗部隊)所在區教育局;黃埔區內普通高等學校在讀研究生;港澳台人員選擇本人居住地或教師資格考試所在地的黃埔區教育局。
2.選擇確認點。黃埔區教師資格認定確認點為黃埔區教育局,按戶籍、居住證或學生證等選擇正確的確認點。
3.填寫認定信息。按要求填寫個人信息,上傳照片以及《個人承諾書》簽名,填寫個人簡曆,選擇證書領取方式。無職稱的申請人,“專業技術職務”一欄應選擇“無”。
《個人承諾書》簽名操作步驟:
(1)確認《個人承諾書》中的內容沒有異議後點擊“簽名”框,頁麵將彈出二維碼(如無法彈出二維碼,可更換穀歌瀏覽器進行操作)。
(2)使用手機微信或其他掃碼工具,掃描上述二維碼,在打開的頁麵中進行簽名,確認簽名清晰無誤後提交。
(3)點擊二維碼下方的“已簽名”按鈕,檢查頁麵中是否正常顯示承諾書內容、簽名及日期。如清晰無誤,則可進行後續步驟,如需修改,請點擊合成後的圖片,將重新生成二維碼。
4.確認申報信息。完成報名後,請檢查填報信息(包括身份信息、認定機構、認定信息)是否準確,無誤後點擊“下一步”。
5.閱讀注意事項。
6.提交認定申請。
確認信息無誤,提交認定申請,取得八位數報名號,報名成功,注意保存備查。
(三)材料確認
我市依托“中國教師資格網”及“穗好辦”APP已開通“全程網辦”,實行“零現場”審核,申請人無須現場提交材料。
申請人在“國教師資格網”名成功取得報名號後,需要完成“中國教師資格網”的材料提交及在“穗好辦”APP完成照片、居住證材料提交。上傳的電子版材料為原件拍照或掃描(上傳格式為JPG/JPEG格式,不大於190KB)。請按以下要求上傳材料,
中國教師資格網材料上傳具體操作方法:點擊“教師資格認定信息”欄目旁的“查詢報名信息”按鈕,通過報名信息右側“上傳材料”鏈接上傳相關認定材料。
穗好辦APP材料上傳具體操作方法:在手機“應用市場”中搜索下載安裝“穗好辦”,登陸“穗好辦”後,申請人可在主頁滾動宣傳欄中直接進入材料提交頁麵,也可在主頁下方“辦事”一“下滑查看更多專題”一“考試教育”一“教師辦事”欄目,進入後按提示填報上傳。
特別提示:申請人上傳材料後,穗好辦隻反饋申請人體檢結果。材料確認情況通過中國教師資格網反饋,查閱在報名信息右側是否有認定機構留言信息,或報名信息下方是否有“資格認定材料確認情況”,及時按要求修改或補充認定材料。
1.認定材料內容
(1)照片。近期免冠正麵1寸彩色白底證件照,“穗好辦”APP所傳照片應與“中國教師資格網”一致。(盡量不要著純黑、白色衣服拍照)
(2)身份證明。黃埔區戶籍人員上傳戶口本首頁及戶口本本人信息頁(集體戶口人員需要提供加蓋公章的集體戶口簿首頁複印件並注明用途、時效及個人戶口卡)黃埔區內普通高等學校在讀研究生、本科生或大專生學信網學籍信息將在中國教師資格網關聯,不需要申請人上傳;非黃埔區內戶籍人員上傳“居住證”、“港澳台居民居住證”或“港澳居民往來內地通行證”或“五年有效期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軍官證、士兵證及部隊證明”等。
(3)學曆證明。
①申請人的學曆信息可以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網址:https://www.chsi.com.cn)查詢的,不需要上傳,學曆信息不能查詢的,需提前在學信網進行學曆認證。
②中專學曆申請人需上傳學校或教育行政部門開具的學曆證明。
③持港澳台地區高等學校學曆學位證書的申請人,需上傳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學曆學位認證書》原件掃描電子版,僅此學曆學位認證證明視為有效。持國外高等學校學曆學位證書的申請人,需上傳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曆學位認證書》原件掃描電子版,僅此學曆學位認證證明視為有效。
學曆未通過認證的視為學曆不符合認定條件。
(4)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明。
申請人普通話水平等級測試信息可以在全國普通話培訓測試信息資源網(網址:http://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詢的,不需要上傳;查詢不到結果的,需上傳參加普通話測試站開具的測試等級證明。
中國教師資格網未通過核驗且無普通話測試站開具的測試等級證明的視為普通話不符合認定條件。
(5)體檢。
廣州市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可到各區指定醫院進行體格檢查(附件1)。體檢結果由指定醫院反饋各區認定機構,後續申請人可通過“穗好辦”查看體檢結果。
指定醫院主檢醫生確認申請人懷孕的,免檢胸透。備孕、哺乳期的申請人,須按照《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要求體檢,不能免除項目。
(6)無犯罪記錄證明。
①內地申請人無需個人提交無犯罪記錄證明。申請人的無犯罪記錄證明,由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統一核查。
②港澳台居民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需提供無犯罪記錄證明,由申請人自行到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的有關部門開具。
③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申請人開具無犯罪記錄證明所需的《無犯罪記錄證明函件》(附件2、3),需要申請人填寫《廣州市教師資格認定港澳台申請人情況統計表》(附件4)報市認定辦郵箱:gzjszg@163.com,市認定辦收集後報省教育廳辦理函件,並寄回各申請人(郵費到付)。申請人取回函件後,需盡快到香港或澳門的警務部門辦理無犯罪證明,港澳警務部門核實後,將核查結果反饋省教育廳,開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半年內有效。
④台灣地區申請人的無犯罪證明,由申請人自行到台灣地區相關部門開具,開好後直接交給確認點認定機構。開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半年內有效。
(7)學業成績單。
僅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學的全日製師範畢業生上傳。
(8)專業技術職務證書或工人技術等級證書。
僅申請認定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申請人上傳。
(9)參加免試認定教師資格改革的教育類研究生、師範生的《師範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由中國教師資格網在線驗證,不需要申請人提交。
2.材料確認時間
(1)申請人資料提交時間(10月8日9:00至10月13日24:00)。
申請人在中國教師資格網報名成功取得報名號後,需及時完成材料提交。
①“中國教師資格網”材料提交;
②“穗好辦”APP照片、居住證材料采集。
(2)體檢時間(9月25日至10月13日)。
申請人可到全市各區指定醫院參加體檢,體檢結果由指定醫院反饋各區認定機構,後續申請人可通過“穗好辦”查看體檢結果。
(3)村料審核時間(10月9日12:00至10月25日17:00)。認定機構對申請人的材料、體檢、無犯罪記錄及居住證信息進行審核。
①材料初步審核及補正時間(10月9日12:00至10月19日17:00)申請人需在規定時間內對認定機構審核後認為不符合條件的材料進行一次性補正,否則,按材料不合格不予受理處理。各認定機構於10月20日17:00前,完成對申請人的材料初步審核工作。
②認定機構核查申請人違法犯罪記錄信息時間(10月14日至10月24日)。由市認定辦統一發函市公安局進行核查,核查結果即反饋各區認定機構。
③居住證信息核查時間(10月18日至10月23日12:00)。由市認定辦統一核查,核查結果即反饋各區認定機構。
特別提示:審核結果僅在“中國教師資格網”查閱(待認定審批即為材料審核通過)。
8.受理申請時間(10月25日17:00)。申請人認定材料(含體檢)通過審核的,由認定機構統一時間報教育行政部門審批。
9.審批時間(10月25日至11月10日)。經教育行政部門審批後,對通過審批的,生成證書編號並向社會公告;未通過審批的,向申請人送達《不予許可決定書》、《執法文書送達回執》;
10.證書製作時間(11月10日至11月22日)。各認定機構完成證書製作並發布領證通知。
(四)領取教師資格證。
1.領證信息。
黃埔區認定機構將依據審批情況做出認定結論,並為符合認定條件的申請人製作教師資格證書。領取《教師資格證》和《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的時間和地點,可查閱 “廣州市教育局官方網站”(http://jyj.gz.gov.cn/yw2/xxhjsfw/zgrd/index.html)或“黃埔區人民政府網”通知公告欄目(網址://www.regpowell.com/xwzx/tzgg/index.html)上發布領證通知,也可關注“廣州市教育評估中心”微信公眾號上發布的領證通知。
2.領證方式。
(1)郵寄。申請人可以在報名時選擇,郵費到付。
(2)自取。申請人憑本人身份證到受理認定的機構領取《教師資格證》和《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各一份。
特別提示:《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須由申請人遞交給本人人事檔案所在的管理部門,歸入本人人事檔案,遺失責任自負。
四、其他注意事項
(一)申請人須本人進行網上報名,並對所填報的個人信息及提供審核材料的準確性、真實性負責。禁止學校或任何機構替代報名,對由他人替代報名影響本人申請教師資格的,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二)“教師資格管理信息係統”對申請人的身份、學曆、普通話、《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師範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等信息進行自動核驗,申請人隻有填報真實個人信息方可通過上述信息的核驗。
(三)申請人網上報名時上傳的照片應與體檢、現場審核提交的照片同底,並符合要求,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響本人申請教師資格證的,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四)根據退役軍人事務部、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促進優秀退役軍人到中小學任教的意見》(退役軍人部發〔2022〕46號)規定,退役軍人在服役前1年內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憑入伍通知書、退役證書等相關材料,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有效期可延長2年。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可聯係認定機構,谘詢辦理延長考試合格證明有效期事宜。
(五)申請人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進行網上申報、體檢和材料提交。因錯過申報時間、選錯認定機構或確認點、申報信息有誤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申報工作的,認定機構將不予受理,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六)申請人應在個人承諾書中做出真實無誤的承諾,承諾如與事實不符,均屬於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行為。一經查實,相關教育行政部門將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進行相應處理。
(七)更多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相關信息,敬請關注“中國教師資格網”、“廣州市教育局”官方網站和“廣州市教育評估中心”微信公眾號。如有疑問,可致電廣州市及各區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聯係方式見附件5。
廣州市黃埔區教育局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