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埔區教育局關於規範中小學校外培訓的通告
為全麵貫徹落實《教育部等十三部門關於規範麵向中小學生的非學科類校外培訓的意見》《教育部辦公廳等十二部門關於進一步加強學科類隱形變異培訓防範治理工作的意見》,規範非學科類校外培訓行為,切實維護廣大學生和學生家長權益,現就中小學校外培訓特通告如下:
一、校外培訓機構規範辦學行為
《廣東省教育廳等六部門關於印發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辦學許可證審批流程指引(試行)的通知》規定“2022 年 12 月 1 日起,設置一年過渡期”,2023 年 12 月 1 日起,校外培訓機構須確保證照齊全,合規經營。
(一)自我評估保障質量。校外培訓機構應按照《廣東省非 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舉辦者創業和經營狀況評估診斷書》進行自我評估,審慎決定繼續辦學還是退出市場,以確保學生權益和教 質量。若決定不再繼續舉辦或擬退出非學科類校外培訓,須於 11 月 30 日前完成所有在讀學員剩餘課程消課或退費,完成轉型退出(包括員工工資、場地退租等清算工作)。
(二)主動申請辦學許可。校外培訓機構若決定繼續舉辦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應主動申請辦學許可證。辦學許可證核發前,校外培訓機構不得招收新學員。
(三)主動接受資金監管。校外培訓機構在取得辦學許可證和營業執照(或社會組織機構登記證書)後開展校外培訓,必須納入預收費資金監管,在轄區內選擇具備監管條件的銀行,開設唯一的預收費資金專用存款賬戶,用於存放學員預付費,不得使用本機構其他賬戶或非本機構賬戶收取培訓費用。
(四)自覺主動公示信息。校外培訓機構應在顯著位置重點公示以下內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營業 執照》或《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社會組織機構登記證書》, 收取費用的項目、標準和退費程序,從業人員信息及從業人員招用符合要求的書麵承諾,培訓內容、培訓時間、招生對象、培訓 班次,培訓材料及符合規定書麵承諾,培訓機構收費專用賬戶等。
(五)簽訂合同規範收費。校外培訓機構應統一使用教育部和市場監管總局聯合印發的《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示範 文本)》(2021 年修訂版),提供正規發票,不得抽逃資金、 挪用辦學經費,不得一次性收取時間跨度超過 3 個月或 60 課時或超過 5000元的費用。
二、相關法律責任
(一)無證辦學的法律責任。黃埔區轄區內,2023 年 12 月 1 日起未取得辦學許可證仍然開展培訓的校外培訓機構,將被視為擅自舉辦民辦學校。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 第六十四條規定,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擅自舉辦民辦學校的,由有關部門責令停止辦學、退還所收費用,並對舉辦者處違法所得一 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超標準收費的法律責任。校外培訓機構不得一次性收取時間跨度超過 3 個月或 60 課時或超過 5000 元的費用。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第七十八條,民辦學校違反此項要求,由有關行政部門責令培訓機構退還所收費用;拒不執行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製執行。
(三)抽逃資金、挪用辦學經費的法律責任。校外培訓機構預收的各項培訓費用,必須存在校外培訓機構的對公賬戶上,必須和個人賬戶切割,不得混合使用。校外培訓機構預收的各項培訓費用屬於辦學經費,嚴禁抽逃資金、挪用於投資等其他用途。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六十二條規定,民辦學校違反此項要求,經費達到一定數額或者超過 3 個月以上沒有歸還到公司賬上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家長做好“三務必”“三拒絕”
學生課餘時間是孩子放鬆身心、鍛煉身體、探索實踐的好時期,應該加強親子互動交流。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是孩子提升綜合素質的補充,如需參加,請做好以下“三務必”“三拒絕”。
(一)務必現場甄別資質。看校外教育培訓機構有無同時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和《營業執照》(或 《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社會組織機構登記證書》),且證照地址與實際地址相符。看資質,機構辦學內容應與辦學許可證所載範圍是否相符。
(二)務必重視資金安全。為孩子購買課程時,切勿把資金轉入預收專用資金監管賬戶(需在機構顯著位置對外公示)以外的任何賬戶(包括個人微信、支付寶和個人銀行賬戶等),確保自身權益不受損害。
(三)務必妥善保管憑證。簽訂教育部和市場監管總局聯合印發的《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示範文本)》(2021 年 修訂版),且注意必須認真完整研讀所有合同條款,特別注意讓培訓機構將口頭承諾寫進合同,並主動索取正規票據,妥善保管合同、刷卡單、發票等維權憑證。
(四)拒絕參加隱形變異培訓。拒絕為孩子購買學科類校外教育培訓課程,拒絕參加以“一對一”“住家教師”“高端家政” “眾籌私教”“銜接班”“活動營”“托管寫作業”等以及各類冬令營等名義違規開展學科類培訓活動。拒絕參加“白名單”以外的違規競賽活動,理性選擇參加“白名單”上的競賽活動。
(五)拒絕繳納超期超標費用。拒絕一次性繳納超過 3 個月或單科目超過60課時的培訓費用,拒絕一次性繳納超過5000元。對校外教育培訓機構以各種優惠、折扣、送課等方式誘導繳納超標超期費用的,應當理性拒絕。
(六)拒絕輕信銷售人員口頭承諾。拒絕輕信銷售人員的口頭宣傳、廣告標語、口頭承諾等。務必親力親為、仔細甄別、眼見為實,要求機構在合同中體現承諾服務的條約。
四、辦學許可證申辦指引
可在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官方網站獲取“廣州市黃埔區教育局等六部門關於印發《黃埔區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辦學許可證審批流程指引(試行)》的通知”通知原文和相關範本。
審批材料提交郵箱:jyjjgk@hp.gov.cn
審批 QQ 谘詢群:494938304
校外培訓機構審批谘詢電話:020-82181435
校外培訓機構治理監督電話:020-82509636
廣州市黃埔區教育局
2023 年 7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