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穗埔府征〔2023〕16號
經廣東省人民政府批準(《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廣州市黃埔區(中新廣州知識城)2022年度第十批次城鎮建設用地的批複》,粵府土審〔23〕〔2023〕13號),將廣州市黃埔區九佛街道楓下村前進經濟合作社、楓下村群星經濟合作社、楓下村劉一經濟合作社、楓下村東風經濟合作社、楓下村永紅經濟合作社、楓下村經濟聯合社、山龍經濟聯合社屬下的集體土地1.7581公頃征收為國有土地。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建設用地項目名稱:廣州市黃埔區(中新廣州知識城)2022年度第十批次城鎮建設用地。
二、征收土地範圍:人才一路中部、人才三路中部、人才五路中部。(位置詳見附圖)
三、被征收土地情況:九佛街道楓下村前進經濟合作社、楓下村群星經濟合作社、楓下村劉一經濟合作社、楓下村東風經濟合作社、楓下村永紅經濟合作社、楓下村經濟聯合社、山龍經濟聯合社屬下的集體土地1.7581公頃,其中農用地1.7581公頃(耕地0.4019公頃、園地1.0248公頃、草地0.0050公頃、其他農用地0.3264公頃)。
四、征收時間及工作安排:
1.批準時間:2023年7月4日。
2.公告時間:2023年7月20日—2023年8月2日(10個工作日)。
3.實施時間:2023年8月3日—2023年11月3日,請九佛街道楓下村前進經濟合作社、楓下村群星經濟合作社、楓下村劉一經濟合作社、楓下村東風經濟合作社、楓下村永紅經濟合作社、楓下村經濟聯合社、山龍經濟聯合社持權屬證明、征地補償協議等,到中新廣州知識城合作項目服務管理中心申領土地征收補償相關費用,辦理產權注銷登記,並將土地交付中新廣州知識城合作項目服務管理中心。
五、行政複議渠道:被征收土地所有權人及相關權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60日內就“《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廣州市黃埔區(中新廣州知識城)2022年度第十批次城鎮建設用地的批複》(粵府土審〔23〕〔2023〕13號)”向廣東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
特此公告。
附件:
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