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廣東省人民政府批準(《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廣州市黃埔區(中新廣州知識城)2022年度第二十二批次城鎮建設用地的批複》,粵府土審〔23〕〔2023〕11號),將廣州市黃埔區九佛街道楓下村經濟聯合社、燕塘村經濟聯合社、燕塘村第二經濟合作社、燕塘村第三經濟合作社,龍湖街道何棠下村革命經濟合作社、何棠下村光明經濟合作社、何棠下村紅星經濟合作社、何棠下村前進經濟合作社、何棠下村經濟聯合社、埔心村經濟聯合社、埔心村第一經濟合作社、埔心村第二經濟合作社、埔心村第三經濟合作社、埔心村第四經濟合作社、埔心村第五經濟合作社、埔心村第六經濟合作社、埔心村第八經濟合作社、埔心村第九經濟合作社、埔心村第十經濟合作社、埔心村第十一經濟合作社屬下的集體土地7.6425公頃征收為國有土地。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建設用地項目名稱:廣州市黃埔區(中新廣州知識城)2022年度第二十二批次城鎮建設用地。
二、征收土地範圍:智能北路以北、永九快速路以東。(位置詳見附圖)
三、被征收土地情況:廣州市黃埔區九佛街道楓下村經濟聯合社、燕塘村經濟聯合社、燕塘村第二經濟合作社、燕塘村第三經濟合作社,龍湖街道何棠下村革命經濟合作社、何棠下村光明經濟合作社、何棠下村紅星經濟合作社、何棠下村前進經濟合作社、何棠下村經濟聯合社、埔心村經濟聯合社、埔心村第一經濟合作社、埔心村第二經濟合作社、埔心村第三經濟合作社、埔心村第四經濟合作社、埔心村第五經濟合作社、埔心村第六經濟合作社、埔心村第八經濟合作社、埔心村第九經濟合作社、埔心村第十經濟合作社、埔心村第十一經濟合作社屬下的集體土地7.6425公頃,其中農用地6.8024公頃(耕地3.0148公頃、園地0.7560公頃、林地2.0647公頃、草地0.0278公頃、其他農用地0.9391公頃)、建設用地0.8401公頃。
四、征收時間及工作安排:
1.批準時間:2023年6月7日。
2.公告時間:2023年6月30日—2023年7月13日(10個工作日)
3.實施時間:2023年7月14日—2023年10月14日,請楓下村經濟聯合社、燕塘村經濟聯合社、燕塘村第二經濟合作社、燕塘村第三經濟合作社、何棠下村革命經濟合作社、何棠下村光明經濟合作社、何棠下村紅星經濟合作社、何棠下村前進經濟合作社、何棠下村經濟聯合社、埔心村經濟聯合社、埔心村第一經濟合作社、埔心村第二經濟合作社、埔心村第三經濟合作社、埔心村第四經濟合作社、埔心村第五經濟合作社、埔心村第六經濟合作社、埔心村第八經濟合作社、埔心村第九經濟合作社、埔心村第十經濟合作社、埔心村第十一經濟合作社持權屬證明、征地補償協議等,到中新廣州知識城合作項目服務管理中心申領土地征收補償相關費用,辦理產權注銷登記,並將土地交付中新廣州知識城合作項目服務管理中心。
五、行政複議渠道:被征收土地所有權人及相關權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60日內就“《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廣州市黃埔區(中新廣州知識城)2022年度第二十二批次城鎮建設用地的批複》(粵府土審〔23〕〔2023〕11號)”向廣東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
特此公告。
附件:
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