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 州 市 黃 埔 區 人 民 政 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穗埔府征〔2022〕109 號
經廣東省人民政府批準(粵府土審(23)〔2022〕08號),將廣州市黃埔區龍湖街何棠下村紅星經濟合作社、聯星經濟合作社、五星經濟合作社、豐二經濟合作社、豐一經濟合作社、光明經濟合作社、何棠下村經濟聯合社、新興經濟合作社,黃田村經濟聯合社、黃田村第八經濟合作社屬下的集體土地6.1012公頃征收為國有土地。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建設用地項目名稱:廣州市黃埔區(中新廣州知識城)2020年度第三十批次城鎮建設用地(增減掛鉤)。
二、征收土地範圍:廣州市黃埔區龍湖街何棠下村紅星經濟合作社、聯星經濟合作社、五星經濟合作社、豐二經濟合作社、豐一經濟合作社、光明經濟合作社、何棠下村經濟聯合社、新興經濟合作社,黃田村經濟聯合社、黃田村第八經濟合作社(四至範圍詳見附圖)。
三、被征收土地情況:廣州市黃埔區龍湖街何棠下村紅星經濟合作社、聯星經濟合作社、五星經濟合作社、豐二經濟合作社、豐一經濟合作社、光明經濟合作社、何棠下村經濟聯合社、新興經濟合作社,黃田村經濟聯合社、黃田村第八經濟合作社屬下的集體土地6.1012公頃,其中集體農用地6.1012公頃(耕地5.5863公頃、園地0.0864公頃、其他農用地0.4285公頃)。
四、批準時間及工作安排
1. 批準時間:2022年4月24日經廣東省人民政府批準。
2. 實施安排:請廣州市黃埔區龍湖街何棠下村紅星經濟合作社、聯星經濟合作社、五星經濟合作社、豐二經濟合作社、豐一經濟合作社、光明經濟合作社、何棠下村經濟聯合社、新興經濟合作社,黃田村經濟聯合社、黃田村第八經濟合作社權屬人及相關權利人,於2022年6月14日至2022年7月4日期間(收到征地批準文件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持權屬證明、征地補償協議等,到中新廣州知識城合作項目服務管理中心申領土地征收補償相關費用,辦理產權注銷登記,並將土地交付中新廣州知識城合作項目服務管理中心。
五、被征收土地所有權人及相關權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60日內就“《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廣州市黃埔區(中新廣州知識城)2020年度第三十批次城鎮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的批複》(粵府土審(23)〔2022〕08號)”向廣東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
特此公告。
附件1:粵府土審(23)〔2022〕08號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廣州市黃埔區(中新廣州知識城)2020年度第三十批次城鎮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的批複.pdf
202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