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經理,我的銀行卡交易為什麼被拒絕?
經核查,您是可疑賬戶。
可疑賬戶?我隻是出租了我的銀行卡而已!
請您配合公安機關和銀行的核查。您可能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
近日,黃埔區公安分局平安宣講團聯合浦發銀行開發區支行走進澤鴻廣州電子科技有限公司開展"斷卡"反詐專題宣講活動。
平安宣講員通過真實案例,詳細向大家講解了什麼是“斷卡”行動?“斷卡”行動要斷掉什麼卡?為什麼實施“斷卡”行動?以及有哪些懲戒措施?
等"斷卡行動"相關知識點。
凡是經公安機關認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購買個人銀行賬戶、企業對公賬戶的單位或個人,公安機關將聯合人民銀行對相關人員實施懲戒措施:
1.信用懲戒
中國人民銀行將相關信息錄入金融信用基礎數據庫,違法違規記錄到個人征信報告,將在一定時間內影響相關人員的貸款和信用卡申請。
2.限製業務
5年內暫停相關單位和個人銀行賬戶非櫃麵業務,支付賬戶所有業務。也就是說,相關單位和個人5年內不能使用銀行卡在ATM機存取款、不能使用網銀、手機銀行轉賬,不能刷卡購物,不能通過購物網站快捷支付。
3.嚴管賬戶
銀行和支付機構5年內不得為相關單位和個人新開賬戶。懲戒期滿申請開戶的,銀行和支付機構將加大審核力度。
4.法律處分
非法買賣個人銀行賬戶和企業對公賬戶,除受到上述懲戒外,還可能涉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的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甚至構成詐騙罪,可能給個人帶來牢獄之災。
黃埔公安提醒廣大市民
“斷卡”行動關乎每個人,普通人如何避免被騙或者成為詐騙分子的“幫凶”?
首先做到“三不一多”:未知鏈接不點擊、陌生來電不輕信、個人信息不透露、轉賬彙款多核實,才能守好“錢袋子”避免損失。
如遭遇個人信息泄露、身份證遺失等情況,我們有可能被人冒充辦理銀行卡、電話卡,可能會對生活造成很大影響。
●妥善保管這“兩卡”
提升信息保護意識,妥善保護好身份證件、手機卡、銀行卡、U盾、公司營業執照、公章等,一旦丟失要立即掛失;上述物品如果廢棄,應及時辦理注銷業務,不隨意丟棄、買賣。
● 不貪小利免大虧
不要貪圖小惠小利,不出租、出借、出售身份證件、手機卡、銀行卡、U盾、公司營業執照、公章等,以免對個人或企業信用記錄造成影響,如果因這些行為給他人造成嚴重經濟損失,公安機關一旦查實,可能會承擔嚴重的法律後果。
● 發現買賣要舉報
發現非法買賣身份證件、手機卡、銀行卡、U盾、公司營業執照、公章等違法行為,應立即向公安機關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