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州市黃埔區一女子因感情糾紛,竟然撥打“110”報警,謊稱男友嫖娼,被黃埔警方依法行政處罰。
1月3日15時許,110報警服務台接到一女子的舉報電話:“黃埔區劉村社區附近一民房有人嫖娼”。接報後,黃埔區公安分局雲埔派出所立即進行處置。經查找,處警民警在現場未發現報警人反映的情況,遂找到報警人鄧某(女,45歲)核查情況。
報警人鄧某隨後向民警坦承了實情:1月3日15時許,她找不到男友李某,猜想李某可能和新結識的女友在劉村社區附近一民房。來到民房附近後,從窗戶裏隻看到李某在床上睡覺,敲門李某也沒有回應。一氣之下,鄧某撥打“110”報警,謊稱有人嫖娼。
目前,鄧某已被黃埔警方依法行政處罰,她為自己衝動之下謊報警情的荒唐行為付出了代價。
警方提醒
“110”是群眾報警求助的“生命線”
請珍惜和合理使用“110”資源!
對撥打“110”惡意騷擾、
謊報警情等違法行為
公安機關將依法懲處!
哪些才是110的受理範圍
也希望所有人都了解掌握起來~
1、受理報警範圍
*刑事案件
*治安案(事)件
*危及人身、財產安全或社會治安秩序的群體性事件
*自然災害、治安災害事故
*違法犯罪線索
*火災事故
*道路交通事故
*其他需要公安機關處置的報警
2、受理“求助”範圍
*發生溺水、墜樓、自殺等狀況,需要公安機關緊急救助的;
*老人、兒童以及智障人員、精神疾病患者等人員走失,需要公安機關在一定範圍內幫助查找的;
*公眾遇到危難,處於孤立無援狀況,需要立即救助的;
*涉及水、電、氣、熱等公共設施出現險情,威脅公共安全、人身或者財產安全和工作、學習、生活秩序,需要公安機關先期緊急處置的;
*需要公安機關處理的其他緊急求助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