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黃埔區一女子
因與他人發生經濟糾紛
爬上了某沐足店的
二樓廣告牌處
揚言跳樓
黃埔警方耐心相勸
將該名女士救下後
亦依法對其作出
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11月9日17時許,黃埔區公安分局新龍派出所接到群眾報警,稱金龍路有一名女子爬上廣告牌揚言跳樓。接報後,該所警力迅速趕赴現場處置。現場是市場裏的一棟臨街商住樓,一女子站立在樓房二層與廣告牌中間的承重欄杆邊緣,稍不留神就有墜落的危險。
民警在交談勸導中了解到,揚言跳樓的葉女士(化名,41歲)當天打算到沐足店找合夥人追回經營資金,但因遲遲未能找到合夥人,認為對方故意躲藏。衝動之下,葉女士爬到廣告牌上麵,想用跳樓的方式逼迫合夥人出麵退還資金。
考慮到葉女士長期站在廣告牌邊緣存在危險,且現場人流密集,圍觀群眾漸多,救援警力分頭行動,一組民警繼續耐心勸導,告知其依法解決經濟糾紛的辦法途徑,另一組警力上到二樓平台隨時準備營救。葉女士僵持一段時間後,民警趁與其交談之際,看準時機爬出窗外,眼疾手快將其控製住拉回安全區域。
葉女士的過激行為引來了眾多群眾圍觀,對社會秩序造成不良影響,同時對公安、消防資源造成浪費。葉女士的行為已構成擾亂公共秩序,目前已被黃埔警方依法行政拘留5日。
警方提醒
個人表達訴求應通過合法途徑。
過激行為不但不能解決訴求,
且一旦構成擾亂公共秩序等違法行為,
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