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厲打擊非法野生動物交易
遏製新冠肺炎疫情
從傳播源頭著手
切斷傳播途徑是重要手段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廣州市公安局黃埔區分局深入開展集中打擊整治涉野生動物違法犯罪專項行動,嚴厲打擊各類涉野生動物違法犯罪活動,於近日偵破2宗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件,抓獲2名涉案嫌疑人,查獲蘇卡達陸龜、赫爾曼陸龜、黃喉擬水龜等保護動物8隻。
4月22日,黃埔區公安分局食品藥品與環境犯罪偵查大隊和刑警大隊協同作戰,深入研判,在雲埔街某小區抓獲涉嫌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犯罪嫌疑人岑某(男,31歲),現場查獲《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二所列的蘇卡達陸龜3隻。
據犯罪嫌疑人岑某交代,其曾在網絡上瀏覽過蘇卡達陸龜的相關視頻,在明知買賣野生動物觸犯法律的情況下,通過網絡交易的方式,以1100元至1600元不等的價格,先後向他人非法收購蘇卡達陸龜3隻進行飼養。
4月26日,黃埔區公安分局食品藥品與環境犯罪偵查大隊、網警大隊通過分析研判,在南崗街某小區抓獲涉嫌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犯罪嫌疑人梁某(男,28歲),現場查獲《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二所列的蘇卡達陸龜、赫爾曼陸龜各1隻,國家二級保護動物黃喉擬水龜3隻。
據犯罪嫌疑人梁某交代,其在知道非法收購的烏龜是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情況下,仍通過網絡平台聯係賣家,並以線下現金支付的方式,以800元至1100元不等的價格,先後非法收購蘇卡達陸龜等保護動物5隻進行飼養。
目前,犯罪嫌疑人岑某、梁某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強製措施,查獲的8隻保護動物已移交相關部門妥善處置,案件仍在進一步偵辦中。
黃埔警方提醒
非法收購、出售野生動物是違法犯罪行為,一時“貪玩”的買賣,將被依法懲處。公安機關將把保護野生動物作為一項長期工作持續推進,以打擊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非法狩獵、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等為重點,加大執法力度,堅決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保護野生動物資源,自覺抵製破壞野生動物資源違法犯罪是每一個公民的義務。請廣大市民群眾積極向公安機關舉報涉野生動物違法犯罪有關線索,共同維護生物安全和生態安全。
打擊涉野生動物 違法犯罪舉報方式
---【保護珍稀野生動物 人人有責從我做起】---
野生動物不是商品,生命價,不要圖財害命
舉報電話:020—82274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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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寄地址:廣州市黃埔區大沙地東18號大院C座黃埔區公安分局食藥環偵大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