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貫徹落實最新的《廣州市養犬管理條例》,確保轄區的社會治安穩定,淨化社區生活環境,我局文衝派出所組織積極巡查各個居民社區,訪查社區養犬在冊情況,對每一單涉犬警情進行嚴肅查處。
12月4日18時20分許,一群眾送煤氣罐在經過廣州市黃埔區江北中約六巷時,被一白色狗咬到右腳小腿腿肚位置,有被狗咬的牙印,未破皮。民警接警後迅速到場查問養犬人劉某輝,其承認該隻狗未辦理狗證。隨即民警對其宣布了該行為違反了《廣州市養犬管理條例》第十二條之規定,將其口頭傳喚到派出所進行進處理,後依據條例對劉某輝進行了處罰,對涉案犬進行了處理。文衝所隨後將此案例進行宣傳,使轄區各社區的廣大居民認識到依據條例養犬的重要性,為進一步加強轄區養犬管理工作打下堅實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