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黃埔區發展和改革局、黃埔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印發《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企業公共信用評價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以規範性文件形式明確企業公共信用評價方式及評價結果的應用。
為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係建設 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製的指導意見》提出的“深入開展公共信用綜合評價”,黃埔區、廣州開發區注重公共管理部門對企業信用評價應用需求,注重科學、全麵、公平,構建企業公共信用評價體係。建立信用評價製度是黃埔區、廣州開發區在社會信用體係建設中的創新突破,是建立以信用為基礎的分級分類監管機製的大膽探索;通過全麵推進企業公共信用評價工作,引導企業加強誠信經營意識,充分發揮信用對優化營商環境的支撐作用。
一是夯實信用評價數據基礎。信用評價立足於區信用信息平台,依托市、區兩級政務資源共享體係,建立穩定的信用信息資源歸集體係。目前已歸集超過3億條信用信息,涉及32個部門,覆蓋紅黑名單、行政審批、監督執法、司法記錄、公用事業、社會保障、關係網絡等領域,支撐信用評價的大數據分析、動態更新和信息溯源。
二是推動信用評價結果應用。充分體現黃埔區、廣州開發區在承諾製信任審批和政策兌現方麵改革特色,將企業承諾信息和政策兌現記錄納入評價指標,並將相關信息應用於後續審批流程,全流程跟蹤企業承諾履行情況,使承諾效力落到實處,提高企業守信意識。利用信用評價結果優化“信易貸”“信易租”等企業信用服務,鼓勵金融機構等應用評價結果為企業提供融資服務。
三是突出信用評價正向激勵。為優化營商環境,信用評價主要突出對守信企業進行激勵,為信用良好的企業提供簡化審批環節和材料、降低檢查頻次等優質服務,進一步提升企業營商環境獲得感。為信用狀況不良的企業提供信用修複和異議申請途徑,引導企業提升自身信用水平,並及時調整其評價等級,保障企業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