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住房城鄉建設局:
你局會建管中心《關於申請審批<廣州市黃埔區道路交通綜合治理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函》及有關資料收悉,經研究,現函複如下:
一、根據《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政府投資工程建設項目建設方案聯審決策委員會住房建設交通專業委員會關於廣州市黃埔區道路交通綜合治理建設項目建設方案聯合評審會會議紀要》(穗埔聯審住建交〔2024〕14號)文件精神,經評審,原則同意項目建設。
二、建設規模和建設內容。項目建設內容包括:信號燈設施優化工程、交通擁堵治理工程、交通安全治理工程、交通秩序治理工程、靜態交通治理工程、公交停靠站升級工程、交通大數據中心、配套應用係統等8個方麵。詳細實施內容如下:1.對18個無信號路口新建信號燈;對182個信控路口加裝車流量感知設備;將54個定時信控路口升級為SCATS信控路口;對30個單點信控路口進行聯網聯控;對現狀160個信控路口加裝非機動車信號燈;2.交通擁堵治理工程:建設20條可變車道,20 條借道左轉車道,3.7公裏潮汐車道,涉及11個路口;3.交通安全治理工程:建設未禮讓行人抓拍點12處,對50個路口、32處路段過街、110個路側出入口進行交通安全整治等;4.交通秩序治理工程:對52個路口進行交通秩序整治;治理23處路口非機動車不文明行為等;5.靜態交通治理工程:建設路內全天準停泊位2670個,配套泊位監控設施534套;路內限時停放泊位1700個等;6.對20座公交站加裝電子站牌;7.建設交通大數據中心;8.配套開發5個應用係統。
三、投資估算及資金來源。項目估算總投資22671萬元,其中:工程費用19477萬元、工程建設其他費用2325萬元、預備費869萬元。項目建設資金來源為黃埔區財政資金。
四、建設管理模式。由區建管中心作為項目業主負責建設管理。
五、招標事項。工程招標核準意見詳見附件。
六、項目立項編號:20241220000200001。
七、本審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內完成下一階段審批工作的,本審批文件持續有效;有效期屆滿時未完成下一階段審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滿前3個月內向我局申請延期,未辦理延期手續的,本審批文件自動失效。
附件:工程招標核準意見表
廣州市黃埔區發展和改革局 廣州開發區發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