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住房城鄉建設局:
你局會區建管中心《關於申請審批<濱河路跨墩頭湧通道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函》及有關資料收悉,經研究,現函複如下:
一、根據《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政府投資工程建設項目建設方案聯審決策委員會住房建設交通專業委員會關於濱河路跨墩頭湧通道工程建設方案聯合評審會會議紀要》(〔2023〕281號)文件精神,經評審,原則同意項目建設。
二、建設規模和建設內容。本項目路線總長約669米。新建一座跨墩頭湧橋梁,長約153米,雙向4車道;新建連接規劃濱河路道路,長約174米,雙向2車道,道路等級為城市支路;對夏園西路局部改造,長約52米,雙向2車道,道路等級為城市支路。本工程建設需對規劃一路局部段進行抬升,長約290米。建設內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橋梁工程、給排水工程、電力工程、照明工程、綠化工程及海綿城市等。
三、投資估算及資金來源。項目估算總投資9431萬元,其中:工程費用8205萬元、工程建設其他費用957萬元、預備費449萬元。項目建設資金來源為黃埔區財政。
四、建設管理模式。由區建管中心作為項目業主負責建設管理。
五、招標事項。工程招標核準意見詳見附件。
六、項目立項編號:20231211005100000。
七、本項目涉及樹木保護、遷移,項目業主在下一階段應按照《廣州市城市樹木保護管理規定(試行)》,深化完善可研報告樹木保護專章並向園林主管部門報批。
八、本審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內完成下一階段審批工作的,本審批文件持續有效;有效期屆滿時未完成下一階段審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滿前3個月內向我局申請延期,未辦理延期手續的,本審批文件自動失效。
附件:工程招標核準意見表
廣州市黃埔區發展和改革局 廣州開發區發展和改革局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