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屬各單位、各有關企業:
根據《廣東省發展改革委關於編報2024年省重點建設項目計劃的通知》(粵發改重點函〔2023〕955號)工作要求,為做好我區2024年重點項目計劃編製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編製原則
2024年重點建設項目計劃編報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麵貫徹黨的二十大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廣東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圍繞省委“1310”具體部署、市委“1312”思路舉措和區委區政府重點工作,聚焦全局性、基礎性、戰略性、前瞻性重點項目建設,充分發揮重點項目對促投資穩增長的支撐引領作用,積極擴大有效投資,夯實經濟發展基礎,助力推進“百縣千鎮萬村高質量發展工程”,促進城鄉區域協調發展。
為提高編報效率,2024年省、市、區重點建設項目計劃編製工作同步開展。各主管部門和項目業主單位隻需填報一次項目信息即可。原則上,省重點項目從市重點項目中篩選,市重點項目從區重點項目中篩選。
二、編製要求
(一)項目領域
1.基礎設施類項目。圍繞構建現代化基礎設施體係目標,適度超前開展新型基礎設施投資,加快推進一批新基建、市政路橋、能源、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項目。
2.現代產業類項目。落實“產業第一、製造業立市”戰略部署,錨定廣州實體經濟的主戰場定位,推進一批戰略性新興產業、高端裝備製造、現代服務業項目,著力建設更具競爭力的現代產業體係。
3.社會民生類項目。加快建設高水平公共服務體係,增進民生福社,推進一批教育、醫療、文化、衛生、民政、居民保障等項目。
4.生態環保類項目。推進一批水環境綜合整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大氣汙染防治、園林綠化等生態環保類項目。
5.城市更新類項目。持續優化城市結構,推進一批成熟度較好的城中村改造、舊廠改造、老舊小區微改造、村級工業園整治提升、專業市場升級改造項目。
(二)基本條件
一是優先考慮已納入國家、省、市相關規劃的重大項目。
二是項目從行業代表性、技術先進性和投資拉動力等方麵綜合考慮。
三是申報項目原則上必須為單個項目,不得捆綁打包。產業園區、平台類項目要落實到每一個子項目。
四是是純房地產項目原則上不列入重點建設項目計劃。
(三)內容要求
1.申報項目按建設階段分為竣工項目、續建項目、新開工項目和前期項目。竣工項目是指預計2024年能按設計要求完成工程建設,年內投入生產或交付使用的項目;續建項目是指已經完成施工許可手續辦理,正在進行建設,2024年預計未投產或交付使用的項目;新開工項目是指計劃在2024年9月底前開工建設的項目(當年開工當年竣工的項目應列為新開工項目),項目需滿足“立項基本完成、用地基本落實、建設方案基本穩定、資金基本保障”等基本條件。前期項目是指已納入省、市、區相關規劃,建設方案基本穩定,2024年重點推進前期工作,計劃2025年開工建設的項目。
2.各主管部門應會同項目業主,根據實際建設進展、項目建設計劃、建設期內年度投資強度等因素,科學確定2024年建設內容,準確測算年度計劃投資額(年度計劃投資額是指與項目實際建設進度相匹配的實物工程量),切實做好項目計劃中的計劃投資額、節點計劃等相關數據的審核把關,確保項目計劃科學合理。
3.申報的項目應根據項目進展,確定合理的建設起止年限。其中,開工時間是指辦理完成施工許可手續(施工許可證、臨時施工複函或信任籌建文件),並正式動工建設的時間;竣工時間是指設計要求完成工程建設,投入生產或項目交付使用的時間。申報項目建設起止年限應與建設階段一致。
4.項目資源要素需求應與各相關部門充分銜接,有關信息將作為2024年項目要素保障工作的重要參考。其中,2024年財政資金需求和專項債券資金需求應與同級發展改革、財政部門做好銜接,按“已落實”和“待落實”分類填報;2024年用地用林用海需求應與規劃和自然資源、林業部門做好銜接,杜絕重點項目新增違法用地;2024年社會化融資需求(銀行信貸需求)應根據項目實際融資計劃據實填寫,以便後續統一加強與金融機構對接爭取支持。
(四)項目規模要求
基礎設施、現代產業、城市更新類單個項目總投資原則上不低於1億元;生態環保、社會民生類單個項目總投資原則上不低於5000萬元。申報納入省重點建設項目計劃的,還需符合《廣東省重點建設項目計劃編製管理暫行辦法》(粵發改重點〔2021〕115號)規定的規模要求。
(五)申報方式與材料
1.市、區重點建設項目:申報2024年市、區重點建設項目采用書麵申報方式,各項目主管部門指導業主單位,按要求填報黃埔區、廣州開發區2024年重點建設項目計劃申報表(附件1),同時申報省、市重點建設項目的請在表格上填寫“是”。
注:已列入區重點建設項目計劃的項目,除已竣工或明確取消的項目外,原則上結轉為2024年重點建設項目,保持建設延續性,請在附件1(申報表)中結轉項目欄補充2024年投資計劃等信息。新增申報列入項目,請在附件1(申報表)中新增項目欄完成項目初始信息填報。
2024年新開工項目需報“界址文件”。項目界址文件的要求為:文件格式為.dxf或.shp,采用廣州2000坐標係繪製;隻能包含用地選址界線,需剔除其他如地形、注記等雜質圖層;界線為閉合多段線,不存在自相交和重疊;數據位置正確,未進行旋轉、平移、縮放。
2.省重點建設項目:申報列入2024年省重點建設項目計劃的采取網絡申報與書麵申報相結合的方式,具體請按照《廣東省發展改革委關於編報2024年省重點建設項目計劃的通知》(粵發改投資函〔2023〕955號)相關要求開展申報,並按要求提供項目申報表、審批(核準、備案)文件和建設用地、環評批複等相關文件。
特別提醒:省重點項目編報要求如下
(1)2023年省重點項目非特殊情況原則上結轉。已列入2023年省重點建設項目的正式項目,除已建成或終止建設項目外,經原申報單位繼續申報,原則上續列為2024年省重點項目,保持建設延續性。因國家宏觀調控、產業政策調整、市場發生變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響,無法繼續實施的項目,原申報單位應當作出退出省重點建設項目計劃書麵說明,報項目主管部門收集彙總後於10月13日前反饋至區發展改革局。
(2)係統申報指南。請各項目主管部門指導續列項目(已列入2023年省重點項目)和新增申報項目業主於10月12日前在廣東省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管理係統完成係統填報並報送至賬號“黃埔區發展和改革局重點辦”。未係統填報入庫項目不受理申報。
登錄賬號密碼:有項目代碼的業主可以直接使用既有賬號密碼登錄上述鏈接進行操作,未完成立項沒有項目代碼的業主先通過廣東省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台注冊賬號獲取代碼後再完成上述操作。
(3)紙質材料。材料包括項目申報表(從係統生成申報表,刪除無關欄目信息,A3打印加蓋公章)、項目概況(所在地、實施意義、項目定位、建設內容規模、新增生產能力和效益等內容,400字以內)、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文件、建設用地批複文件、環評批複文件等,紙質材料請項目主管部門收集彙總後於10月13日前報送到區發展改革局。
三、報送時間
重點建設項目申報工作逾期不再增補,請各項目主管部門高度重視,會同業主單位及時按要求做好申報工作,並於10月13日前將《黃埔區、廣州開發區2024年重點建設項目計劃申報表》OA報送至區發展改革局,電子版同步發送至區發展改革局相關聯係人的粵政易。
附件:1.黃埔區、廣州開發區2024年重點建設項目計劃申報表
2.申報表填報說明
3.省重點項目申報係統操作指南
廣州市黃埔區發展和改革局 廣州開發區發展和改革局
2023年9月22日
(經辦:肖誌鋒、黃文誼,聯係電話:82052081、82111938)
附件1.黃埔區、廣州開發區2024年重點建設項目計劃申報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