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促進氫能能產業發展辦法》(穗埔府規〔2021〕7號,以下簡稱“辦法”)和《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促進氫能產業發展辦法實施細則》(穗埔發改規字〔2021〕2號,以下簡稱“實施細則”)的規定,現對區促進氫能產業發展辦法2023年第四批擬扶持項目的扶持情況進行公示,公示內容詳見附表。
公示期間,如對擬扶持項目有異議的,請書麵或電話向廣州市黃埔區發展改革局、廣州開發區發展改革局反映。提出異議或反映情況的單位或個人請提供真實身份證明及有效證明材料,書麵材料要由單位法人或個人簽署或自報真實姓名並留聯係電話,否則不予受理。
一、公示時間:2023年8月1日至8月7日
二、受理情況反映的部門、地址、電話:
部門:廣州市黃埔區發展改革局 廣州開發區發展改革局
地址:廣州市黃埔區香雪三路1號E棟317室
電話:020-82118205;郵政編碼:510530
附件:區促進氫能產業發展辦法2023年度第四批擬扶持企業項目情況表(辦公(生產)用房租金補貼)
廣州市黃埔區發展和改革局 廣州開發區發展和改革局
2023 年 8 月 1 日
附件
區促進氫能產業發展辦法2023年度第四批擬扶持企業項目情況表
(辦公(生產)用房租金補貼)
政策規定:《辦法》第六條規定符合引進條件的氫能企業或機構入駐經認定的氫能產業園或其他載體,租用辦公、生產用房且自用的,辦公用房按實際租金的50%給予補貼,生產用房按10元/平/月給予補貼,每家企業每年最高補貼100萬元,補貼期限最多3年。本次補貼時間為2022年6月12日至2023年6月11日。
金額單位: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