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埔區各企業:
根據《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廣州市促進總部經濟發展若幹措施的通知》(穗府辦規〔2023〕9號)要求,現開展2023年總部企業申報和認定工作。
申報條件:符合《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廣州市促進總部經濟發展若幹措施的通知》相關規定條件的企業。
申報方式:按照《2023年度廣州市總部企業認定工作指引》有關參考格式,提供電子版(一份)及書麵材料(一式二份),報送至黃埔區總部經濟主管部門。多個企業聯合申報且注冊地不在同一區的,可直接報送至市發展改革委。
申報時間:2023年7月5日至8月5日
黃埔區總部經濟主管部門:黃埔區發展和改革局
聯係人:奉成君,聯係電話:020-82111957
郵箱:fzc310@163.com
地址:黃埔區香雪三路1號行政服務中心E棟317
市內跨區聯合申報請直接送市發展改革委(郵箱:yeshengqi@zzxcpa.com)
聯係人:葉聖祺 18620221123、李桂花 15074406738
免費政策谘詢和填報輔導機構:廣州市總部經濟協會
聯係人:謝麗斌 020-66311584、鄭佳 020-66311559
一、總部企業有關認定條件
(一)農業
1.涉及生物與健康等戰略性新興產業的農業:
(1)上一年度營業收入1億元以上;
(2)上一年度在本市經濟貢獻總額不低於2000萬元;
(3)吸納就業人數100人以上。
2.除涉及戰略性新興產業外的其他農業:
(1)上一年度營業收入5億元以上;
(2)上一年度在本市經濟貢獻總額不低於1億元;
(3)吸納就業人數200人以上。
(二)工業和建築業
1.涉及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與健康、新材料與高端裝備、新能源汽車、新能源與節能環保等戰略性新興產業的工業:
(1)上一年度營業收入1億元以上;
(2)上一年度在本市經濟貢獻總額不低於5000萬元;
(3)吸納就業人數100人以上。
2.除涉及戰略性新興產業外的其他工業:
(1)上一年度營業收入5億元以上;
(2)上一年度在本市經濟貢獻總額不低於1億元;
(3)吸納就業人數200人以上。
3.建築業:
(1)上一年度營業收入5億元以上;
(2)上一年度在本市經濟貢獻總額不低於1億元;
(3)吸納就業人數200人以上。
(三)服務業
1.現代物流業、現代交通業、金融業、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現代零售業、現代住宿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科技服務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教育、衛生和社會服務、文化、體育和娛樂業、健康服務:
(1)上一年度營業收入1億元以上;
(2)上一年度在本市經濟貢獻總額不低於2000萬元;
(3)吸納就業人數50人以上。
2.除現代住宿外的住宿餐飲業:
(1)上一年度營業收入2億元以上;
(2)上一年度在本市經濟貢獻總額不低於5000萬元;
(3)吸納就業人數100人以上。
3.除現代零售外的批發零售業、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
(1)上一年度營業收入5億元以上;
(2)上一年度在本市經濟貢獻總額不低於1億元;
(3)吸納就業人數100人以上。
4.房地產業:
(1)上一年度營業收入50億元以上;
(2)上一年度在本市經濟貢獻總額不低於6億元;
(3)吸納就業人數100人以上。
(四)500強企業進行直接認定。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可直接認定為總部企業:
1.進入《財富》雜誌世界500強企業榜單的企業的全球總部,或進入中國企業聯合會、中國企業家協會發布的中國企業500強、中國民營企業500強、中國製造業企業500強、中國服務業企業500強榜單的企業的全國總部;
2.經濟貢獻不低於2000萬元。
(五)關於認定的有關說明:
1.上一年度營業收入、經濟貢獻總額是指企業在上一個納稅年度彙算清繳完畢後在我市形成的營業收入、經濟貢獻總額,可以以單個企業本身數據計算,可以將企業及其下屬各級控股企業和分支機構的數據合並計算,也可以將屬於同一控股母公司的下屬各級企業和分支機構數據合並計算,但不得重複計算。控股指持股比例在50%以上(含50%);經濟貢獻總額指除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海關關稅以及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費金收入以外的經濟貢獻總額。
2.行業分類標準:
(1)以單個企業申報的
按照統計口徑進行分類。其中農業和工業中涉及戰略性新興產業的認定依據為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的《戰略性新興產業重點產品和服務指導目錄》(2016版)中的戰略性新興產業類別。
(2)企業聯合申報的
聯合申報的企業中無房地產企業的:
屬於同一行業類別的企業稅收額占比超過50%的,該聯合申報企業可認定為該行業類別;屬於同一行業類別的稅收額比重未超過50%的,無法進行行業歸類的,認定為總部企業需同時滿足以下三條件:上一年度營業收入5億元以上、上一年度納稅總額不低於1億元、吸納就業人數200人以上。
聯合申報的企業中有房地產企業的:聯合申報企業的行業分類為房地產業。
二、辦理總部認定需提交的材料
(一)廣州市總部企業認定申請表
(二)營業執照副本
(三)企業納稅證明
備注:此納稅證明所證明的納稅額為海關關稅和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除外的稅收總額。
(四)財務報表
聯合申報企業還需提供(以單個企業本身數據認定的不需提供(五)-(九)材料):
(五)申請認定企業及有關企業信息表
備注:有關企業是指申請認定企業下屬各級控股企業和分支機構,及屬於同一控股母公司的下屬各級企業和分支機構。
(六)股權架構圖等證明文件
備注:提供體現控股關係的證明文件,如股權架構圖等。
(七)有關企業營業執照副本
(八)有關企業納稅證明
備注:此納稅證明所證明的納稅額為海關關稅和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除外的稅收總額。
(九)有關企業財務報表
三、辦理認定申請注意事項
(一)申報方式
1.申報表格在廣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網站或通過登錄郵箱(登錄網址:http://gxxz.zzxcpa.com:8000,賬戶:shenhe,密碼:123456)下載。
2.提供書麵材料一式二份,根據申報材料目錄順序裝訂成冊,其中申報材料複印件須由企業加蓋公章、騎縫章。書麵材料報送至黃埔區總部經濟主管部門(黃埔區發展和改革局),如為多個市內跨區企業聯合申報的,可直接報送至市發展改革委。
3.提供電子版一份(證照複印件無需提供電子版),報送至黃埔區總部經濟主管部門(黃埔區發展和改革局)電子郵箱;如為多個市內跨區企業聯合申報的,可直接報送至市發展改革委電子郵箱。
(二)申報投訴
企業在申請廣州市總部企業認定過程中,如有任何機構或個人以幫助企業申請或其它名義進行有償收費服務,請徑向市發展改革委反映。
(三)有關聲明
1. 企業申請廣州市總部企業認定,視為授權廣州市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及相關區查詢企業及個人的有關信息,並自願配合廣州市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及相關區進行總部企業認定等過程中的審核和調查工作。
2. 經認定的總部企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視情節輕重將不予認定:
(1)在公示期內有提出異議的,一經調查核實,即從擬認定企業名單中剔除;
(2)在申請認定過程中提供虛假信息;
(3)企業有重大稅收或其它違法行為;
(4)拒絕配合績效評價和檢查的;
(5)企業違反有關承諾。
特此通知。
附件1: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廣州市促進總部經濟發展若幹措施的通知.pdf
附件3:廣州市總部企業認定申請材料封麵和目錄參考格式.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