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埔府〔2022〕5號
黃埔區各街道、鎮,區府屬各單位;廣州開發區管委會直屬各單位:
現將《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貫徹落實國務院<紮實穩住經濟的一攬子政策措施>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執行過程中如遇問題,請徑向區發展改革局反映。
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政府 廣州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2022年7月28日
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貫徹落實國務院《紮實穩住經濟的一攬子政策措施》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疫情要防住、經濟要穩住、發展要安全”的重要指示要求,推動國務院《紮實穩住經濟的一攬子政策措施》在我區落地落實,結合深化實施今年以來我區出台的係列穩增長政策措施,努力實現全年經濟社會發展目標,製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財政政策
(一)進一步加大增值稅留抵退稅政策落實力度。
1.嚴格落實國家已出台的製造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生態保護和環境治理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等6個行業留抵退稅政策,確保存量留抵稅額全額退還、增量留抵稅額按月全額退還。采取有力措施加快辦理進度,在納稅人自願申請的基礎上,6月30日前集中退還微型企業、小型企業存量留抵退稅額。符合條件的製造業等中型企業、大型企業,可以分別自2022年5月、6月納稅申報期起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次性退還存量留抵稅額。
2.密切對接國家新增批發和零售業,農、林、牧、漁業,住宿和餐飲業,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教育,衛生和社會工作,文化、體育和娛樂業等7個行業企業實行增量按月全額退還、存量一次性全額退還留抵稅額的政策,提前做好工作準備,確保第一時間落實到位。加強退稅風險防範,製定四檔分級應對措施,優化留抵退稅風險指標庫,建立風險聯防聯控工作流程,依法嚴懲偷稅、騙稅等行為。
3.落實區2022年增值稅留抵退稅工作方案,建立區財政局、區稅務局跨部門協商工作機製,確保資金及時足額退付企業。
4.受疫情影響納稅確有困難的納稅人,可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
5.優化企業研發項目鑒定流程,全麵落實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根據企業研發投入情況,予以財政經費補助。
(二)加快財政支出進度。
6.加強財政資金盤活調度,強化預算支出執行,定期通報部門預算單位支出進度情況。把財政直達資金、債券資金等支出納入政府績效考核,壓實部門支出責任。
7.加大結轉結餘資金清理盤活力度,除應急救災、據實結算等資金外,6月底前未分配下達的年初預算安排的主管部門項目經費、政府批複3個月內未分配下達或未形成支出的年中追加項目經費,收回財政統籌使用。對結餘資金和連續兩年未用完的結轉資金,及時清理收回。不能按原用途繼續使用的當年安排資金,由財政部門統一辦理收回或調整用於經濟社會發展急需支持的領域。加強單位實有資金賬戶管理,嚴格按規定將存量資金清理上繳財政。
8.及時掌握各項減稅降費政策對收入的影響,抓住關鍵時間節點,做好收入測算和形勢研判。強化庫款監測管理,建立庫款保障聯動機製,庫款管理與預算收支執行管理密切配合、同步動態更新,做好庫款日常監控預警。
(三)加快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發行使用。
9.加快2022年中央和省已下達專項債券發行,在6月底前基本發行完畢,力爭在8月底前基本使用完畢。
10.加強專項債券穿透式監管,分部門分項目跟蹤資金使用情況,每月通報專項債券支出使用情況,每半月調度專項債項目進展,及時協調解決項目建設遇到的問題。
11.對因短期內難以繼續建設實施等原因形成專項債資金閑置的項目,將閑置資金按程序調整用於其他符合要求的成熟項目。
12.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引導商業銀行對符合條件的專項債券項目建設主體提供配套融資支持,做好信貸資金和專項債券資金的有效銜接。
13.密切跟進國家適當擴大專項債券支持領域的政策,圍繞新型基礎設施、新能源項目、公共服務、老舊公用設施改造、消費基礎設施等領域加快謀劃儲備一批專項債券項目,提前做深做細項目前期工作,爭取2022年發行地方政府債券總規模131億元。
(四)用好融資擔保等政策。
14.擴大出口信用保險覆蓋麵,全年支持超450家外貿企業。拓展產業鏈承保,深化銀保企三方合作,創新保單融資產品。
15.用好科技信貸、中小微企業融資、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貸款風險補償機製,對合作銀行為科技型民營及中小企業提供貸款所產生的本金損失進行有限補償,引導支持金融機構為民營及中小企業提供貸款。
16.引導非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探索擴大針對本區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業等類型企業群體的業務規模。對本區中小微企業和三農企業提供融資擔保業務的企業,按不高於其對本區企業開展的實際擔保發生額的1%給予獎勵,每家融資擔保機構每年最高獎勵200萬元。
(五)加大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力度。
17.落實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府采購政策,政府采購工程根據項目特點、專業類型和專業領域合理劃分采購包,積極擴大聯合體投標和大企業分包,降低中小企業參與門檻。
18.提高麵向中小企業的政府采購預留份額,對適宜由中小企業提供的,預留采購份額專門麵向中小企業采購:小額采購項目(200萬元以下的貨物、服務采購項目,400萬元以下的工程采購項目),原則上全部預留給中小企業;超過前述金額的采購項目,預留該部分采購項目的40%以上專門麵向中小企業采購,其中預留給小微企業的比例不低於70%。
19.落實國家要求,將麵向小微企業的價格扣除比例由6%-10%提高至10%-20%。對未明確預留份額的采購項目或采購包評審時,鼓勵按上限實施小微企業價格扣除或增加價格得分。
20.鼓勵推行預付款製度,對於預算單位與中小企業簽訂合同的,應約定預付款,預付款比例不得低於合同金額的30%,在合同簽訂後5個工作日內完成支付。政府采購合同履行完畢,應於收到供應商驗收申請後7日內組織履約驗收。對於滿足合同約定支付條件的,預算單位應當自收到發票後15日內完成資金支付,不得將采購文件和合同中未規定的義務作為向供應商付款的條件。
(六)落實社保費緩繳政策。
21.按照國家、省、市部署,在確保各項社會保險待遇按時足額支付的前提下,對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暫時困難的所有中小微企業、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階段性緩繳養老、失業、工傷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緩繳期限階段性實施到2022年底。
22.在落實對餐飲、零售、旅遊、民航、公路水路鐵路運輸等5個特困行業實施階段性緩繳三項社保費政策的基礎上,按照國家、省、市政策規定,對受到疫情嚴重衝擊、行業內大麵積出現企業生產經營困難、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導向的其他特困行業,擴大實施緩繳政策,養老保險緩繳期限階段性延長到2022年底。
23.實施製造業小微企業社保繳費補貼,2022年對區內注冊、持續經營的製造業小型微利企業,按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單位繳費部分一定比例給予補貼。符合稅法規定條件的補貼資金作為不征稅收入管理,由企業用於社保繳費、員工待遇發放等支出。
24.簡化社保費緩繳辦理流程,明確中小微企業和受疫情影響地區認定標準,對生產經營困難等適用條件實行告知承諾製,推動實現緩繳即申即享。
(七)加大穩崗支持力度。
25.優化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進一步提高返還比例,大型企業按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返還,中小微企業按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90%返還。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參照實施,政策執行期限至2022年底。此前已按30%比例返還的大型企業,及時補足差額。
26.拓寬失業保險留工補助受益範圍,將一次性留工培訓補助受益範圍由出現中高風險疫情地區的中小微企業擴大至大型企業,以及未出現中高風險疫情地區的餐飲、零售、旅遊、民航和公路水路鐵路運輸5個行業企業,實施期限至2022年底。
27.企業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簽訂勞動合同並參加失業保險的,按每人1500元的標準發放一次性擴崗補助,與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不重複享受,資金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實施期限至2022年底。對與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或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等簽訂12個月以上勞動合同的,按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對困難畢業生實施專項幫扶,力爭到年底有就業意願的本區生源困難畢業生100%實現就業。
二、貨幣金融政策
(八)鼓勵對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貨車司機貸款及受疫情影響的個人住房與消費貸款等實施延期還本付息。
28.引導區內小額貸款機構放寬對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貨車司機貸款及受疫情影響的個人住房與消費貸款貸款期限,實施延期還本付息等幫扶型措施。對努力提供延期還本付息的小額貸款公司,按不高於其對本區企業開展的實際貸款發放額(不含同業拆借)的0.5%給予獎勵,每家小額貸款企業每年最高獎勵200萬元。
29.引導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繼續按市場化原則與中小微企業(含中小微企業主)和個體工商戶、貨車司機等自主協商,對其貸款實施延期還本付息,努力做到應延盡延,本輪延期還本付息日期原則上不超過2022年底。
30.對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療或隔離、受疫情影響隔離觀察或失去收入來源的人群,引導金融機構對其存續的個人住房、消費等貸款,靈活采取合理延後還款時間、延長貸款期限、延期還本等方式調整還款計劃。
31.優化地方金融組織對受疫情影響重點行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金融服務。鼓勵小額貸款公司對受疫情影響較大行業中的企業和個人下調貸款利率、減免手續費用、對貸款適當延期或展期、免除罰息、完善續貸安排。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承租企業,鼓勵融資租賃公司調整還款計劃,減免租金利息和罰息。
(九)加大普惠小微貸款支持力度。
32.積極引導金融機構運用好國家將2022年普惠小微貸款支持工具額度和支持比例增加一倍的政策優惠,引導和支持地方法人銀行發放普惠小微貸款。
33.對獲得銀行信貸支持的民營和中小企業等符合條件企業提供貸款貼息扶持,對符合條件的上市、新三板、股交中心掛牌、高新技術、科技小巨人範疇的民營及中小企業給予每年最高50萬元的貸款貼息扶持。
34.提升首貸續貸便利度,依托首續貸服務中心建設首續貸服務小程序,實現“線上+線下”一站式融資服務,建立搶單、兜底、過橋等服務機製,提高民營及中小微企業首貸、續貸可獲得性,切實緩解企業融資難、融資貴、融資慢等問題。
35.鼓勵金融機構支持中小微企業應收賬款質押等融資,引導行業加大力度探索銀保合作。加強與產業鏈“核心”企業數據合作,基於真實業務數據為上下遊中小企業信用賦能,便利中小企業進行融資,縮短應收賬款賬期。建立信貸、債券融資對接機製,引導金融機構快速響應產業鏈核心及配套企業融資需求。推動核心企業簽發供應鏈票據支付上遊企業賬款,鼓勵金融機構依法合規提供供應鏈應收賬款融資服務。
36.鼓勵企業通過廣東股權交易中心開展股權質押融資,鼓勵上市企業、“新三板”掛牌企業通過增發、配股等方式再融資。
37.深入實施企業上市苗圃培育工程,加強與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的溝通聯動,聯合交易所、券商、專業服務機構等開展企業上市守法合規培訓和精準輔導服務,幫助企業合理運用再融資工具,培育良好的投資者關係。協調解決企業在上市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助推企業加快掛牌、上市步伐。
38.發揮好10億元黃埔人才引導基金作用,引導撬動更多社會資本投向科技創新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為企業高質量發展提供股權融資支持。
39.加快打造廣州科創金融服務基地,發揮民營及中小微企業信用信息和融資對接平台、首貸續貸服務中心、金融服務超市等金融服務平台作用,提高企業融資效率。
40.鼓勵開展中小企業應收賬款信用保險,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建立風險共擔機製。引導具有資質的保險機構加大產品創新力度,助力減輕中小企業應收賬款逾期壓力。引導行業加大力度探索銀保合作。鼓勵保險機構設立企業疫情險,為投保且因突發疫情導致的企業停產或停業給予一定額度賠付。
41.實施知識產權金融創新促進計劃,推廣知識產權混合質押和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等新領域質押融資,年內實現質押融資超40億元。
(十)繼續推動實際貸款利率穩中有降。
42.引導銀行用足用好央行科技創新再貸款、普惠小微貸款支持工具等貨幣政策工具,引導銀行將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下降效果傳導至貸款端,推動實際貸款利率穩中有降。
(十一)提高資本市場融資效率。
43.積極搭建“融資彙”“創享彙”“投融彙”等銀企對接係列品牌活動,推動金融機構、投資機構及時針對接中小微企業融資需求提供金融服務,引導金融業各類機構創新債權、股權等融資工具,促進企業和金融機構雙方的信息互通,提升投融對接便利度、精準度。
44.大力引進培育資產管理機構,在黃埔港魚珠片區建設資產管理機構集聚區,設立跨境理財和資產管理機構交流服務中心,優化跨境理財和資產管理行業配套服務。
45.支持跨境投融資試點和跨境金融資產交易。對符合資格的外商投資股權投資類企業(QFLP)和獲批合格境內有限合夥人試點(QDLP)的基金管理企業,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登記,且在區內依法依規設立基金並辦理產品備案的,按其實際募集資金規模的0.5%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50萬元。對按規定成功開展跨境金融資產轉讓的金融資產交易場所和金融機構,按按單筆資產交易額的0.1%給予最高10萬元補貼。
46.依托廣東省資本市場培育信息係統,加大擬上市企業儲備,鼓勵有條件的企業發行債券融資,對符合條件的企業按照“金融10條”等政策給予債券融資業務補貼。
47.建立科技型企業上市後備數據庫,完善科技型企業上市“綠色通道”製度。
48.鼓勵符合條件的平台企業依法依規到境外公開募集股份及上市。鼓勵廣發證券等在港設有子公司的優質券商加大對企業赴港上市的服務力度,強化港股IPO企業的專業指導和深度培育。
49.繼續支持和鼓勵金融機構發行金融債券,用好“三農”、小微企業、綠色、雙創金融債券綠色通道,為重點領域企業提供融資支持。支持受疫情影響較大的重點企業利用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銀行間市場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等提供的“綠色通道”發行債券。支持跨境電商平台上的中小微企業通過標準化票據從債券市場融資。
50.支持廣東股權交易中心加快建設“科技創新專板”“專精特新板”“鄉村振興板”,建設非上市證券集中托管平台與擬上市企業綜合培育平台。
51.積極推動申報私募基金份額轉讓試點。
(十二)加大金融機構對基礎設施建設和重大項目的支持力度。
52.加強重大項目信息向金融部門推送與共享,支持銀行機構精準對接省、市、區重點項目,在不新增隱性債務的前提下,加大信貸投放力度。
53.在依法合規的前提下,支持保險資金通過債權計劃、股權計劃、公募不動產投資信托資金(REITs)等多種方式,投資交通、能源、水利、環保等重大基礎設施建設和民生工程。
三、穩投資促消費政策
(十三)加快推進重點項目建設。
54.成立區重大項目並聯審批工作專班,按照近期能開工、盡快形成實物工作量的原則梳理提出重點保障項目清單,優化項目審批環節和時序,加強與國家、省、市有關部門溝通協調,優化上下聯動機製,提速增效開展項目審批。
55.落實好《黃埔區、廣州開發區推進重大項目穩投資工作領導小組工作方案》,充分發揮8個分領域重大項目專項工作小組作用,分領域對重大項目開展清單化管理,實施“掛圖作戰”,狠抓各自關鍵項目建設。確保194個區重點項目按照“上半年完成年度投資60%以上,計劃新開工項目大部分上半年動工、9月底前全部動工”目標,全力加快建設。增補一批項目納入2022年區重點項目計劃統籌實施,推動一批項目盡快啟動建設。
56.深化籌建項目並聯審批改革,出台《廣州開發區企業投資建設項目市政綠化與規劃、水務便利化改革實施方案》,進一步落實“快批十條”減事項、減環節、減材料、減時限、減跑動。深化“聯合辦”審批改革,出台實施方案,實行一張表單、一套材料,推進“一件事”主題套餐,通過“一件事一次辦”,完成市政、綠化、水務,市政、綠化、規劃的合並辦理。
57.推動項目建設集成式審批,出台《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推行企業“市政+管線”綜合工程審批服務與建設實施方案》,發揮“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試點改革”優勢,持續優化審批全流程,將市政、綠化、水務、綜合管網等行政許可事項集成化審批。行政審批和現場施工無縫鏈接,在企業投資項目進場施工前,實現項目用地與市政外圍內外聯通,地上設施與地下管線同步實施,避免反複開挖。
58.持續深化工業用地提高用地效率審批改革,加快提容項目審批進程。
59.推行工業廠房倉儲項目一站式審批,對符合條件範圍內的工業廠房項目實行統一受理、統一出證,實現企業辦事“隻進一扇門,隻對一機構,隻用一公章”。
60.優化企業建設項目訂製式審批服務,出台《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企業投資建設項目訂製式審批服務實施辦法》《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企業投資建設項目訂製式審批服務專員管理辦法》,為重點項目提供訂製式審批服務,精準提供全流程、全方位的專業報建指引。
61.嚴格落實重點項目征地拆遷主體責任和屬地責任,建立工作專班,加快軌道交通、高速公路等重大項目征拆交地及配套設施建設等相關工作。
62.指導項目單位按程序抓緊開展樹木保護專章、專家論證公示等審查論證工作並依法依規優化流程、加快審批。
63.強化重大項目自然資源要素保障,按照國家和省要求加快推進“三區三線”劃定,保障城市發展空間,全力做好重大項目土規規模保障。加強土地儲備力度,推進重大項目用地用林報批組卷和審查。全麵貫徹“土地等項目、樓宇等總部”的目標,按照“連片、規整、幹淨、可用”要求,進一步優化土地整備效能、創新土地平整工作模式。加強土地供應,進一步加大土地市場分析研判力度,優化供應土地的用途和區域結構,加強市場主體的服務對接,將更多優質地塊靠前推向市場。優化重大項目用地審批,保障項目盡快動工建設。
64.在國家批準我省生態保護紅線成果前,建設項目涉及占用生態保護紅線(陸域)且在用地預審時已組織開展不可避讓論證的,用地報批時占用生態保護紅線類型不變且麵積不超過預審占用麵積10%,原則上可不再開展生態保護紅線不可避讓論證。全力推動重點項目納入省關鍵項目,所需用地用林指標提請省層麵加快協調解決。
65.積極爭取我區符合條件的重大項目新增能耗由國家和省統籌。依法依規實施建設項目豁免環評手續、告知承諾製審批、簡化環評編製內容等措施;對具備開工條件且有條件盡快開工的建設項目,先行受理環評,組織開展技術審查等工作,待要件完成後予以批複。
(十四)全力推進工業投資。
66.加快年度投資超10億元項目建設,推動一批項目建成投產、一批新項目開工,積極謀劃一批重大工業項目儲備。聚焦13條產業鏈圖譜,策劃引進一批重大優質產業項目落地實施。推動加快新建、改建一批標準化廠房,為優質成長型製造業企業提供良好發展空間。
67.進一步加大技改輔導及政策宣講力度,支持鼓勵工業企業實施提質增效、智能化改造、設備更新和綠色發展等技術改造項目,提升企業設備水平,改善生產條件,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對實施經備案技術改造項目設備和工器具購買金額200萬元以上的企業,按項目設備和工器具購買金額的5%-12%給予一次性獎勵,單個企業每年最高2000萬元;對實施經備案技術改造項目總投資額2億元以上的企業,按項目設備和工器具購買金額的12%分期給予獎勵,每個項目最高3000萬元,單個企業僅可享受一次扶持。
68.深化重點產業數字化轉型,構建麵向製造業的算力算法服務生態,推動重點傳統製造業的產品智能化,裝備智能化和生產智能化。加快推動300家工業企業技術改造,全年新增20家規上工業企業數字化轉型。
69.出台推動解決企業籌建共性問題的若幹措施,針對工業項目籌建中遇到的規劃衝突、建築限高等問題,推動形成共性問題解決機製,加快項目投資落地。
(十五)全力穩定房地產投資。
70.堅持“房住不炒”,推動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優化掛牌住宅用地供地時序和區域分布結構,提前做好住宅用地招拍掛準備。加快新建商品住房項目上市供應,加大對剛需和改善性購房需求的支持。
(十六)推進一批論證成熟的水利工程項目。
71.加快推進二中(蘇元校區)後山防洪綜合治理工程等16個項目,提高區域防洪排澇能力。開展知識城、科學城範圍支湧綜合治理,加強重點內澇隱患點整治,建設雨洪調蓄區,增強城市水安全韌性。
(十七)加快推動交通基礎設施投資。
72.對納入市新一輪城市軌道交通建設規劃的交通項目,進一步加強資源要素保障,優化審批程序,抓緊推動上馬實施,確保應開盡開、能開盡開。
73.協助推進廣州東至新塘五六線、廣珠(澳)高鐵、佛山經廣州至東莞城際等項目前期工作,協調加快增天高速、從埔高速等項目進度。
74.協助推動地鐵5號線東延線、7號線二期、12號線和13號線二期等地鐵項目建設,加快黃埔有軌電車2號線施工。
75.加快在建交通基礎設施項目進度,加快開放大道全線施工建設,6月底實現科珠科林隧道計劃主體完工、隔牆路(西出口)開放通車,2022年內實現創新大道北(均和-廣河高速)段貫通,全年完工市政基礎設施項目28個。
76.推動一批交通基礎設施項目開工,優化審批流程,壓縮審批時限,加快推進項目落地建設。加快推動科知通道南段、黃埔東路快速化廟頭隧道建設工程、豐樂北地塊周邊道路-4號規劃路建設工程、祖光路(珠江北路-豐樂北路)工程等項目前期工作,爭取盡快開工建設。
(十八)因地製宜繼續推進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
77.在城市老舊管網改造等工作中協同推進管廊建設,在城市新區根據功能需求積極發展幹、支線管廊,合理布局管廊係統,統籌各類管線敷設。
78.落實入廊收費政策,明確入廊管線單位應與管廊運營單位簽訂入廊協議,並繳納入廊費和日常維護費。多措並舉解決投融資受阻問題,推動實施一批具備條件的地下綜合管廊項目。
(十九)穩定和擴大民間投資。
79.密切跟蹤國家重大基礎設施發展規劃編製工作,有針對性抓緊謀劃儲備一批重大基礎設施項目,做深做實前期工作,爭取更多項目列入國家、省、市規劃。銜接推進國家、省、市“十四五”規劃重大工程涉及我區項目的建設實施工作,力爭更多項目納入國家、省、市重大工程項目庫,對入庫項目優化審批程序、加大金融支持、優先配置要素指標,鼓勵和吸引更多社會資本參與重大工程項目。
80.紮實推進我區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試點,鼓勵支持各區屬國有企業積極開展REITs項目儲備申報工作,規範有序推進我區有軌電車1號線、有軌電車2號線、知識城綜合管廊等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建設運營。
81.支持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和“單項冠軍”企業發展,對專精特新企業增資擴產、新建重大產業項目、研發首台(套)重大技術裝備給予扶持獎勵。建設“專精特新產業園”,促進專精特新企業集聚發展。
82.支持攻關突破關鍵基礎產品和技術,在供應鏈產業鏈招投標項目中對大中小企業聯合體給予傾斜,鼓勵民營企業充分發揮自身優勢參與攻關。
83.加快數字政府建設,發展信創產業,支持信創企業軟件產品研發、應用遷移、適配測試、信息服務創新在政務、教育、醫療、電力、交通、旅遊、司法等領域的應用項目,打造國家級信創產業發展集聚區。
84.鼓勵民間投資以城市基礎設施、社會民生等為重點,通過綜合開發模式參與重點領域項目建設。運用投資補助、資本金注入等多種方式,提升基礎設施補短板項目對民間投資的吸引力。常態化推介對民間資本有吸引力的項目。梳理發布一批應用場景、投資機會,引導社會資本更多投向有利於國計民生領域。
(二十)促進平台經濟規範健康發展。
85.落實省《平台企業經營者合規指引》,促進企業合法依規經營。維護市場競爭秩序,保護中小企業和消費者合法權益,以公平競爭促進平台經濟規範健康發展。
86.支持現貨交易供應鏈平台發展,平台當年營業收入200億元以上,且同比增速20%以上的,對平台內已納統且當年營業收入2億元以上的企業,按其當年營業收入的0.7‰給予扶持,扶持金額不超過其當年簽立購銷合同產生的本區地方經濟貢獻的100%。
87.支持跨境電商主體發展,每年安排5000萬元資金專項扶持我區跨境電商企業拓展進出口業務。扶持跨境電子商務載體發展,對發展壯大的跨境電商監管中心,給予每年最高200萬元的扶持。支持跨境電商全球中心倉和國際配送網絡建設運營,對建設國際物流分撥中心、全球中心倉且符合條件的企業,給予300萬元的一次性扶持。打造跨境電商良性發展生態圈,對經認定的提供跨境電商數據支撐服務的企業,給予每年50萬元的扶持。
88.鼓勵建設算力算法公共技術服務平台,為區內產業發展、企業智能升級等提供機器學習算法、模式識別算法、數據挖掘算法等各類先進算法服務,或算力調度分配、智能化運維、應用服務監控等算力服務,對實際建設投入費用不低於500萬元的項目,按其建設投資額的30%給予獎勵,最高1000萬元。
89.充分發揮平台經濟的穩就業作用,穩定平台企業及其共生中小微企業的發展預期,以平台企業發展帶動中小微企業紓困。落實省、市有關政策,鼓勵電商平台為中小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免網店押金、宣傳推廣等費用,並提供流量支持等服務。
90.拓寬中小微企業數字發展空間,通過推介電商平台、開展實地教學、提供新型數字經濟平台入門培訓等牽線搭橋舉措,引導平台企業與中小微企業近距離對接,提升中小微企業對數字經濟平台的適應能力,拓展營銷手段和知名度,帶動中小微企業紓困解難。
91.引導平台企業在疫情防控中做好防疫物資和重要民生商品保供“最後一公裏”的線上線下聯動,將相關平台企業納入保供企業白名單。鼓勵平台企業加快人工智能、雲計算、區塊鏈、操作係統、處理器等領域技術研發突破。
(二十一)加大促消費力度。
92.促進商貿企業高質量發展,對保持增長且當年營業收入在20億元以上的批發業企業、當年營業收入在1億元以上的零售業企業,按企業當年營業收入一定比例給予扶持,扶持金額最高5000萬元。
93.緊跟廣州市建設國際消費中心城市機遇,打造黃埔灣、科學城、知識城等8個高端商圈,聚焦發展各類商業綜合體、高端酒店、特色商業街,構建多層次多中心高端商業體係,推動大悅城等大型綜合載體開業。對新建優質購物中心和新零售生活超市給予最高500萬元扶持,對新引進國內外知名品牌首店、免稅店、體驗店、中華老字號,分別按投資額的30%給予最高1000萬元、200萬元、200萬元、50萬元的一次性扶持,積極舉辦直播節、購物節、美食節、時尚大會等活動。打造一刻鍾便民生活圈,支持城市更新項目建設便民社區商業中心。
94.做大做強餐飲業,發動餐飲電商平台、餐飲企業持續開展餐飲促銷活動,推動各類促銷活動適當向實體店消費傾斜。加快引進大型餐飲企業總部,鼓勵高端餐飲品牌在本區設店經營,按單個門店裝修成本的30%給予最高300萬元的一次性扶持。
95.充分釋放消費潛力,積極動員我區汽車企業、大型購物中心開展消費促進活動。支持精品書店、文博場館、影院劇場適當延長營業時間。在符合城市管理有關規定前提下,以劃定區域等方式擴大外擺經營場所,允許經營者適度拓展經營場地。發展羊城夜市,積極組織夜間促消費活動,每年牽頭組織1-2場羊城夜市主體活動,營造夜間消費氛圍。
96.宣傳落實好省汽車以舊換新專項行動政策,鼓勵購置新能源汽車,全麵落實對一定排量以下乘用車減征車輛購置稅的支持政策。進一步優化汽車使用管理,全麵實施小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全國“一證通辦”措施。落實取消二手車限遷政策,落實從事二手車經銷的納稅人銷售其收購的二手車,增值稅由2%減按0.5%征收的政策,加快二手車流通。對皮卡車進城實施精細化管理。
97.完善汽車產業鏈生態,發揮進口汽車保稅存儲政策優勢,打造廣州開發區全球中心倉。支持企業入區開展進口汽車保稅存儲業務。重點發展進口汽車的保稅存儲、展示、交易,依托黃埔綜保區開展進口汽車“保稅+”業務,創新監管模式,打造國際一流的汽車綜合服務樞紐。爭取在綜保區開展境外汽車保稅維修等創新業務。
98.優化新能源汽車充電樁(站)投資建設運營模式,支持引導企業投資建設充電設施,按照充電設施額定輸出功率,對項目投資方給予一次性建設補貼。完善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標準和停車場設施配建標準,督促物業服務企業配合充電設施建設,逐步實現所有小區和經營性停車場充電設施全覆蓋。
99.組織開展家電生產、銷售企業推出惠民讓利促消費活動,重點鼓勵加大對綠色智能家電、智能手機、可穿戴設備等的促銷力度,推動我區家電升級換代。采取企業讓利一點、政府支持一點的激勵政策,製定具體考核辦法和評價機製,加大對家電生產、銷售企業的支持力度。
100.鼓勵生產端、貿易端、消費端聯合促消費。鼓勵家電生產企業開展回收目標責任製行動,引導金融機構提升金融服務能力,更好滿足消費升級需求。
四、保糧食能源安全政策
(二十二)健全完善糧食收益保障等政策。
101.及時發放水稻種植補貼,對水稻承包經營戶和種糧大戶、家庭農場、農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按種植麵積給予補貼,彌補成本上漲帶來的種糧收益下降,保障糧食生產穩麵積增產量。進一步加強糧食收購備案管理,全力抓好糧食市場化收購,持續深化糧食產銷合作。根據市場形勢及時啟動最低收購價執行預案,落實好國家稻穀最低收購價相關政策要求。
(二十三)完善糧食和應急物資儲備機製。
102.構建糧食安全保障體係,加強7萬噸儲備糧日常監管。強化糧食應急管理,組織實施糧食應急預案、應急供應,防範化解糧食領域風險挑戰,加快構建更高層次、更高質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續的糧食安全保障體係。推動“十四五”期間糧食倉儲設施建設,謀劃新建區屬國有的糧食倉儲、加工、物流等基礎設施,建設大灣區領先水平的糧食儲備保障係統。
103.完善健全防控物資保障工作製度及機製,製定《黃埔區在疫情防控常態化下重要醫療物資保供工作方案(第二版)》《區級防控物資儲備計劃》,建立健全重要醫療物資實物儲備和產能儲備機製,有效做好防控物資保障。完善救災物資應急機製,製定《黃埔區區級應急救災物資儲備管理辦法》,完善《救災物資應急保障預案》《救災物資儲備倉庫管理製度》等配套製度,優化救災物資應急保障工作製度。
120.引導金融機構加強與餐飲行業相關管理部門信息共享,運用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交易流水、經營用房租賃以及有關部門掌握的信用信息等數據,提升風險定價能力,更多發放信用貸款。鼓勵符合條件的餐飲企業發行公司信用類債券,拓寬餐飲企業多元化融資渠道。
121.落實國家、省、市政策,扶持區內旅行社、A級旅遊景區、文化藝術院團、演出場館等文旅企業以及文化旅遊活動,促進我區文化旅遊產業發展。
123.截至2024年12月31日前,對歸屬本區地方收入的文化事業建設費,按照繳納義務人應繳費額的50%減征。
124.嚴格落實服務業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生產、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分別加計10%和15%抵減應納稅額。
147.加快建設布局在我區的國家物流樞紐、骨幹冷鏈物流基地,積極爭取中央財政資金支持我區提升貨物集散、倉儲、中轉運輸、應急保障能力。推動應急物資儲備基地建設。引導加快推進多式聯運融合發展,降低綜合貨運成本。
159.拓寬農村勞動力就地就近就業渠道,舉辦農村創業創新活動,因地製宜建設鄉村振興幫扶車間,用好村級公益性崗位,大力發展鄉村服務業,鼓勵農村勞動力就近就業。按照國家部署拿出5%的失業保險基金結餘,支持職業技能培訓,深入推進“粵菜師傅”“廣東技工”“南粵家政”三項工程羊城行動,提高勞動者就業技能,緩解企業結構性用工短缺。
160.在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領域推廣以工代賑,支持高標準農田、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生態林業、農村供水等工程項目吸納低收入群體參與建設。
161.推進落實廣州市特殊工時試點工作,穩定企業用工。
七、工作要求
(二)狠抓落地落實。需要出台配套實施細則的應盡快完成,對事權在國家、省、市的政策措施,各責任部門要做好工作溝通銜接,及時跟進落實國家、省、市相關部門後續出台的配套實施細則。
(三)加強督辦督查。區政府辦、管委會的督查部門要加強動態監測,綜合采取“四不兩直”、明察暗訪等方式,對各部門工作落實情況進行跟蹤督辦,推動各項政策措施不折不扣落實到位,定期向區政府、管委會彙總報告工作方案的落實進展情況。
附件:(公開印發)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貫徹落實國務院《紮實穩住經濟的一攬子政策措施》實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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