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埔區發布“知識產權10條”2.0版
近日,為深化國家知識產權運用和保護綜合改革試驗,全力打造粵港澳大灣區知識產權先行先試區,黃埔區、廣州開發區對外發布《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廣州高新區進一步加強知識產權運用和保護促進辦法》(以下簡稱“知識產權10條”2.0版),這是繼該區推出“粵港澳知識產權互認10條”後,推出的又一知識產權重磅政策。
政策施行三年,政策紅利更凸顯
2016年,國務院發布《關於同意在中新廣州知識城開展知識產權運用和保護綜合改革試驗的批複》(國函〔2016〕122號),支持中新廣州知識城開展知識產權運用和保護綜合改革試驗,黃埔區、廣州開發區以此為契機,大力實施知識產權驅動科技創新、引領產業發展戰略,深化知識產權領域改革,並開創性地推出知識產權運用和保護綜合改革試驗的專項政策—“知識產權10條”,全力打造粵港澳大灣區知識產權先行先試區。
“知識產權10條”起點高、力度大,政策實施三年來,黃埔區、廣州開發區深耕全國唯一的國家級知識產權綜改試驗區,推動知識產權綜合改革試驗出新出彩,知識產權體製機製不斷創新、知識產權金融服務亮點紛呈、知識產權協同保護穩步推進、知識產權交流合作日益密切。政策的牽引也讓該區知識產權事業駛入發展快車道,北大知識產權研究院等高端知識產權要素集聚落戶,知識產權服務機構累計超過200家,是政策實施前的3倍,引進和設立市區兩支知識產權運營基金,投資9家區內企業,2家已在科創板上市。2019年全區企業發明專利、發明專利授權、PCT國際專利申請量分別占全市總量的30%、39%、47%,新獲評專利獎21項,占全市46.1%,新增國家知識產權示範和優勢企業57家,占全市47.8%,年度專利質押融資額突破20億元,占全市43%,主要指標均居全市首位。極大提升了產業發展層次,打通了創新鏈條,為科技企業發展營造最優知識產權服務生態,為建設知識產權強國提供了“黃埔方案”。
此前發布的“知識產權10條”將於2020年5月16日到期。為全麵貫徹《關於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意見》《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關於推進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創新提升打造改革開放新高地的意見》(國發〔2019〕11號),深入落實《國務院關於同意在中新廣州知識城開展知識產權運用和保護綜合改革試驗的批複》(國函〔2016〕122號)及省市相關文件精神,進一步優化知識產權運用和保護生態,促進創新驅動發展,黃埔區、廣州開發區製定出台“知識產權10條”2.0版。
重獎知識產權證券化,金融扶持更精準
2019年9月,以民營中小科技企業專利權許可費作為基礎資產的“興業圓融——廣州開發區專利許可資產支持計劃”在深圳證券交易所成功發行,標誌著我國首支純專利知識產權證券化產品落地黃埔區、廣州開發區。該產品發行規模3.01億元,基礎資產為11家企業擁有的103件發明專利和37件實用新型專利的預期專利許可費,11家企業分別一次性獲得了300萬至4500萬元不等的專利許可使用費實現融資,有效解決科技企業抵押物不多、融資增信方式不足、貸款期限短等融資難題。此外,還鼓勵多種渠道的知識產權融資,為大眾創業引來金融活水,加速知識產權“變現”,進一步提高區內企業的競爭力。
新增推動知識產權證券化條款,對具有創新性且形成一定示範效應的知識產權證券化產品發行主體、發行人才給予重獎,對通過知識產權證券化產品實現融資的企業給予3%貼息支持【注:按其實際發行金額的2%給予發行主體獎勵,單個發行主體每年最高600萬元。發行主體所獲獎勵金額的10%用於獎勵其高級管理人員和相關專業人員】。新增知識產權處置基金條款,鼓勵引導設立知識產權處置基金,並給予適當扶持。結合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渠道發展的實際情況,將金融扶持條款的適用範圍從銀行業金融機構擴展到經認定的小額貸款公司和融資租賃公司,政策扶持更精準。
新增境外服務機構扶持,政策體係更完善
2018年11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國政府關於中新廣州知識城升級合作的框架協議》正式在新加坡簽訂,標誌知識城正式升級為國家級雙邊合作項目。中新廣州知識城位於黃埔區、廣州開發區北部,規劃總麵積為178平方公裏,是珠三角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核心區、國家級知識服務平台。知識城是全國唯一實現“專利、商標、版權”統一管理的園區和知識產權保護元素最集中的區域,聚集了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專利審查協作廣東中心、中新國際知識產權創新服務中心等多家多層級的知識產權保護要素,已成為知識產權國際交流合作的重要平台。
新版的“知識產權10條”首次將入駐中新廣州知識城且正常開展業務的境外知識產權服務機構納入獎勵範圍,推進知識產權國際交流合作。比如新增境外服務機構落戶獎勵【對新入駐中新廣州知識城且正常開展業務的境外知識產權服務機構,租用自用辦公用房的,按實際租金的50%給予補貼,補貼期最長3年】。
適當提高獎勵力度,激勵效能更強大
知識產權是一個國家重要的戰略資源和無形財富,特別是當前國與國之間貿易越發頻繁,技術交流越發密切,知識產權運用和保護成為各國關注的焦點。企業作為重要的市場經濟主體、技術創新主體和知識產權創造應用主體,知識產權運用和保護工作直接影響著我們經濟的核心競爭力和經濟社會的整體發展水平。因此,對知識產權運用和保護給予一定扶持獎勵,有利於充分激發全社會創新創造的活力,促進創新驅動發展。
結合相關業務發展和1.0版政策兌現實際,為提高激勵效能,同時考慮到財政支出的效率,適當提高一些重點條款的獎勵力度。如知識產權交易平台獎勵,封頂額由1.0版的500萬元提高至1000萬元;對促成技術成果轉讓並實現轉化的知識產權服務機構,補貼額由1.0版“實際交易額的5%、最高50萬元”,提高至“實際交易額的10%、最高100萬元”。(區政研室林煌區 知識產權局袁嘉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