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企業:
根據《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知識產權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穗埔府規〔2018〕14號)的規定,結合《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知識產權綜合服務平台認定評審工作方案》的要求,現開展2020年度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知識產權綜合服務平台認定及複審工作。有關安排如下:
一、申報時間
2020年7月13日(星期一)至7月24日(星期五)17:00,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報條件
根據《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知識產權綜合服務平台認定評審工作方案》,申報知識產權綜合服務平台初次認定的企業應符合“知識產權綜合服務平台認定考核指標”;申報知識產權綜合服務平台複審考核的企業應符合“知識產權綜合服務平台複審考核指標”及參考評分表自查。(詳見附件)
三、申報材料
(一)申請認定為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知識產權綜合服務平台,應提交以下材料:
1.《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知識產權綜合服務平台申報表》
2.通過科技部門對孵化器上年度考核的文件;
3.綜合服務平台自身的管理製度及工作規劃文件;
4.園區上年度知識產權工作情況報告;
5.曾參加區內知識產權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知識產權項目的材料,包括園區內在孵企業專利申請清單(包含專利申請號、專利名稱、第一專利權人、專利申請日期、專利登記地址);
6.開展知識產權宣傳及培訓活動相關材料,如宣傳培訓記錄、簽到表、照片等;
7.與知識產權服務機構建立長期穩定的合作夥伴關係的文件;
8.協助園區內企業開展專利分析項目、質押融資項目的材料,如企業專利導航、評議或預警報告、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登記證書等;
9.其他符合認定條件的材料。
(二)申請複核為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知識產權綜合服務平台,應提交以下材料:
1.《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知識產權綜合服務平台複核申請表》;
2.通過科技部門對孵化器上年度考核的文件;
3.綜合服務平台自身的管理製度及工作規劃文件;
4.上年度綜合服務平台扶持經費使用明細;
5.綜合服務平台上年度總結(含上年度工作計劃執行情況)及下年度工作計劃;
6.園區企業近兩年專利申請清單(包含專利申請號、專利名稱、第一專利權人、專利申請日期、專利登記地址);
7.近兩年通過貫標企業清單;
8.合作知識產權服務機構為園區內企業服務的記錄;
9.開展知識產權宣傳及培訓活動相關材料,如宣傳培訓記錄、簽到表、照片等;
10.協助園區內企業開展專利分析項目、質押融資項目材料,如企業專利導航、評議或預警報告、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登記證書等;
11.其他符合複核條件的材料。
四、注意事項
1.申報表填寫內容必須真實完整無誤,申報表內各欄目不得空缺,無內容時請填“無”;
2.申報書填寫完成後,連同附件及其他佐證材料,按順序裝訂成冊(A4紙雙麵打印,加蓋公章),綜合服務平台認定資料一式一份,綜合服務平台複審資料一式五份送至廣州開發區知識產權局(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6:50),並將全部材料的蓋章掃描件提交至指定郵箱;
4.具體聯係方式:
電話:020-28105461、28105462
郵箱:gddipa@126.com
地址:廣州市黃埔區水西路12號凱達樓A棟3樓312室
附件:(蓋章)關於開展2020年度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知識產權綜合服務平台認定及複審的通知.docx
廣州開發區知識產權局
2020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