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中心項目是我市重點項目,是珠江沿岸高質量發展黃埔段的重要載體,在籌建服務過程中,涉及到臨時用地事宜,其相關審批手續需區規自局各處室會簽、上傳市審批係統,但因籌建企業初期手續等因素製約,從最初準備資料到審批完成需要2-6個月,大大製約了項目的施工進度,而且大部分的籌建項目都麵臨這個共性問題。
針對這類問題,企服局主要領導多次調研並組織協調會、專班會,征求多個職能和審批部門意見,經請示區相關領導,推出串聯改並聯的機製。籌建初期就專人專班協調區規自局對企業的臨時用地給予提前服務指導,在經初步會簽確定報批紅線後,由土地管理部門先行交付企業使用,同步開展審批,費用從交付之日計算,這樣既解決了項目的臨時施工用地需求,又避免了國有資產流失,大大壓縮了項目的施工工期,打造了加快籌建的又一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