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職能
一、主要職責
(一)負責建立和完善區企業籌建和服務工作機製。
(二)加強企業籌建信息管理。
(三)加強對民營企業的籌建服務,支持民營經濟發展。
(四)負責協調和督促有關職能部門為籌建企業配套基礎設施建設等事項。
(五)承擔籌建企業供電工程建設的統籌協調。
(六)負責協調解決籌建企業在建設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
(七)負責組織有關職能部門對竣工籌建企業進行投產綜合驗收。
(八)負責落實企業籌建相關扶持政策。
(九)負責組織協調全區低效用地的篩查清理工作。
(十)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本部門職責範圍內承擔相應的安全生產監管職責。
(十一)承辦區委、黨工委、區政府、管委會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本部門日常事務,承擔各類會議及其他重要活動的籌備和組織工作;督促檢查工作部署、決定事項、領導批辦交辦事項等的落實情況;組織起草文件文稿、領導講話、工作報告,承擔政務公開、編發工作信息、審核發布公文等任務;負責機要保密、印章管理、檔案管理、後勤服務和接待等行政管理工作;負責黨建、黨風廉政、意識形態和精神文明建設、人事、財務、計生、扶貧、安全生產、資產管理等工作;承擔辦公自動化、信息化建設工作。
(二)籌建服務科:負責建立和完善全區企業籌建服務工作機製;負責企業籌建過程中的協調工作並解決相關問題和困難;負責協調和督促有關職能部門為籌建企業配套建設基礎設施等事項;負責統籌企業投資固定資產投資等經濟指標統計報送;負責配合相關職能部門處置涉及籌建企業環境汙染、安全生產、工地維穩應急等協調和監管事項;負責落實企業籌建相關扶持政策;指導企業熟悉掌握區籌建流程及指引,組織開展相關業務培訓;負責除知識城、原黃埔片區以外等籌建項目的協調工作;承擔區電力基礎設施建設指揮部辦公室和區總部經濟區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工作;負責籌建企業涉及的供電工程建設、電力增容、管線遷移等統籌協調;承擔民營經濟項目的籌建服務;負責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投試產服務科:負責建立和完善全區企業投試產驗收服務工作機製;負責協調、跟蹤和服務區內籌建企業開展投試產驗收工作,組織消防、環保、安監、建設、市政等部門對籌建試產企業進行投試產驗收;負責協調籌建企業投試產驗收工作所涉及的海關、稅務等相關駐區機構;協助解決企業投試產驗收工作的相關問題;指導開展企業投試產驗收服務相關工作;加大對民營經濟籌建企業的投試產驗收服務力度;協助做好投試產驗收企業的工業及商貿服務業產值入統工作;組織開展相關業務培訓等服務事項;負責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綜合協調科:負責組織協調開展低效用地清理,建立全區低效用地管理台賬,對已投產企業效益進行摸查、核實及前期回收洽談等,協助區規劃和自然資源部門清理閑置用地;加大對民營經濟企業中重點工業項目的用地協調力度,協助引導民營資本積極參與低效用地的二次開發與轉型升級;負責對企業籌建各環節進行問題分析、措施分析、政策調整製定;負責知識城、原黃埔片區等籌建項目的協調工作;負責統籌臨時性、階段性專項工作;負責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信息管理科:負責全區籌建項目信息管理工作,對全區籌建項目、低效用地等數據信息進行收集、統計、分析、研判,為發現並及時解決企業籌建、低效用地清理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提供信息化支撐;加強對民營企業籌建項目的信息管理;建立籌建企業分類管理機製,探索建立和完善籌建企業誠信體係;建立和完善企業籌建“有呼必應”工作平台,與相關職能部門實現數據共享,及時推送企業建設進展情況,形成部門聯動、協同高效的問題處置機製;協助籌建企業的各類數據入統等工作;負責整理綜合性業務數據及材料;負責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