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來,在區委、區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廣州開發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及中央全麵依法治國工作會議精神,紮實推進國資監管法治機構建設,推動國有資本做強做優做大。現將廣州開發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報告如下:
一、落實主體職責,建設法治政府
一是嚴格執行重大行政決策法定程序,對我局重大決策、重要幹部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度資金的使用進行民主集中決策,提高決策水平。二是切實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在黨組會專題學習各項法律法規7次,在黨組中心組學習會上增加法治專題學習討論、交流,不斷提高領導幹部依法決策、依法管理、依法辦事的能力和水平。三是聘用常年法律顧問,指導各處室依法開展國資監管工作,充分發揮法律顧問的谘詢論證、審核把關作用,在項目備案、信訪事項等重大決策、重要工作、重要事項方麵,加強與法律顧問交流溝通,增強決策的科學性、合法性。四是繼續推進政務公開,實時更新政務公開目錄,依法主動公開單位職能、機構設置、權責清單、財政預算等內容。
二、履行監管職責,推進企業法治建設
(一)梳理國資監管政策法規製度,形成國資監管文件彙編下發至區屬國企,以規範性、實用性為原則,指導區屬企業依法決策、依法發展。堅持市場化法治化導向,推進監管企業依法治企合規管理工作。參照省、市文件,結合區屬國企情況,印發《廣州開發區區屬企業合規管理指引(試行)》,推動區屬企業合規管理體係建設工作。
(二)科學界定出資人監管邊界,以管資本為主加強國有資產監管,貫徹落實中央及省、市關於以管資本為主推進監管職能轉變的有關精神,借鑒市國資委做法,修改完善國資監管清單(2021版),新增授權下放事項26項,明確監管重點,精簡監管事項,改進監管方式,全麵加強黨的建設,進一步提高監管的科學性、針對性和有效性,依法落實企業法人財產權和經營自主權。在實施監管清單的基礎上,完善監管通知書工作機製,規範企業經營行為。
(三)充分發揮國有企業黨委領導作用,提高黨委前置研究討論企業重大經營管理事項水平,製定6方麵40項黨委前置研究討論重大經營管理事項清單及8個方麵黨委決定清單。推進企業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有關工作,組織企業製定本集團違規經營責任追究相關製度,開展企業違規經營責任追究免職清單調研,推動形成了覆蓋集團及各直屬企業的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體係。
(四)不斷完善法人治理機製,2021年,向區屬國企派出專職外部董事15名,兼職外部董事17名,製定專職外部董事履職記錄製度、退休操作細則,外部董事重大事項報告製度,進一步發揮外部董事作用。
(五)加強國企債務風險監管,建立涵蓋7大板塊、39個關鍵指標的綜合財務風險預警體係,精準識別高風險企業,重點防控債券違約,發揮監管合力,全麵加強債務風險監管力度。
(六)完善考核評價體係及收入分配製度,印發《廣州開發區區屬國有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與薪酬管理辦法及其實施細則》《廣州開發區國資局關於加強區屬國企二級企業負責人考核管理的指導意見》,對區屬國企服務區域經濟發展、完成重大任務、風險約束等實行“一企一策”的清單式考核,並對二級企業負責人考核責任提出了要求;印發《廣州開發區區屬企業工資總額管理辦法》,分類管理企業工資總額預算,賦予企業更加充分的工資分配自主權。
三、推進法治宣傳教育。
一是組織開展2021年區國資國企全體職工幹部參加國家工作人員學法考試,參考率100%,通過率100%。二是開展“三法一條例”疫情防控法治宣傳工作及“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題宣傳工作,區國資局、區屬國企通過網絡、公眾號、微信群等線上渠道,公共視頻、宣傳欄、宣講學習會等線下渠道,結合“以案說法、以案普法、以案學法”,生動、活潑、有效地開展宣傳工作。三是組織國資國企領導幹部參加市國資委主辦的國有企業普法培訓及國有企業法治工作培訓,參與人數200餘人次。四是組織區國資國企領導幹部參加旁聽庭審活動。
四、存在問題和下一步計劃
回顧2021年國資監管法治建設工作,還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少數企業及工作人員對法治工作重要性的認識不足,對法律工作重視還不夠。二是法治建設工作總體還不平衡,國有企業合規管理仍處於起步階段。三是法治工作機構和隊伍仍相對薄弱,國有企業法務部門的作用需要進一步加強。
下一步將從以下三方麵入手,更加深入地開展政府法治建設:一是全麵深入貫徹落實十九屆六中全會精神,不斷強化全體工作人員的法治意識;二是指導合規體係建設,推動建立起責任明確、監督有效的合規管理責任體係,提升依法合規經營管理水平。三是加強區屬國企普法宣傳教育指導工作,提升依法治企水平、推進企業依法治企工作邁上新台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