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為進一步深化落實船舶碰撞橋梁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全麵壓實橋梁業主單位、橋梁運行管理單位的橋梁管養責任及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防範、遏製船舶碰撞橋梁事故發生,提升轄區水上交通本質安全,廣州新港海事處走訪轄區重點橋梁業主單位,並送達橋梁風險隱患治理安全提醒函,督促轄區橋梁業主單位不斷提升橋梁防碰撞能力。
新港處針對前期橋梁風險隱患排查中發現的廣深沿江高速東江大橋橋梁標誌不完善、東江鐵路橋未安裝物理防碰撞設施的風險隱患,分別向廣東廣深沿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廣州港股份有限公司鐵路分公司送達《廣州新港海事處關於完善廣深沿江高速東江大橋橋梁標誌的函》及《廣州新港海事處關於完善東江鐵路橋橋梁防撞設置的函》,提醒廣東廣深沿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按照《內河交通安全標誌》(GB13851-2022)設置完善橋梁標誌並定期檢查,提醒廣州港股份有限公司鐵路分公司為東江鐵路橋設置安裝合格的被動防撞設施。
下一步,新港處將持續深化落實船舶碰撞橋梁安全隱患再排查再整治工作,緊盯船碰橋重點風險水域,堅持標本兼治,最大程度遏製船舶觸碰橋梁事故發生,堅決守牢水上交通安全底線紅線。
(通訊員:盧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