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防範船舶因自身機電設備故障造成水上交通事故,新港海事處嚴格落實《交通運輸部海事局關於開展預防機電設備故障專項行動的通知》要求,對作業船舶開展檢查。
5月8日上午,新港海事處執法人員登上“穗順風機XXX”,結合船舶安檢開展預防機電設備故障專項行動。檢查過程中,執法人員對船舶主機、舵機、主電源、應急電源等設備工況進行了測試,並對船員無線電設備、主機應急操作、舵機、錨機進行了實操檢查,檢查過程中發該船存在機艙左側入口火警報警按鈕失效、發電機組轉速表故障等8項缺陷。海事執法人員遂要求該船對存在缺陷進行認真整改,消除安全隱患後方可開航。
隨後,執法人員對船員進行了相關安全宣教,要求責任船員要定期開展自查,排查機電設備故障風險,提高設備安全可靠性,保障船舶安全航行。
(通訊員:張博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