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麵推進《2004年國際船舶壓載水和沉積物控製和管理公約》(以下簡稱《壓載水公約》)履約實踐,做好壓載水公約經驗積累期工作,根據《廣東海事局船舶壓載水和沉積物檢查工作指南(試行)》《廣州海事局2024年船舶汙染防治工作實施計劃》及相應任務分解表,4月30日,新港海事處按計劃對轄區靠泊的中國籍國際航行船舶“白鯨XX”開展壓載水管理專項檢查。
檢查前,執法人員集中學習了國際航行船舶壓載水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檢查指南等,了解了檢查的過程及基本要點,在一網通辦平台核查船舶是否有報告壓載水排放作業,並與船舶代理進行核實。登輪檢查過程中,執法人員首先告知船長本次檢查的目的並詢問了本航次壓載水的操作情況,接下來根據檢查指南,對船舶的《壓載水管理證書》《壓載水型式認可證書》《壓載水管理計劃》《壓載水記錄簿》等證書文書進行了詳細檢查,對船員的操作性檢查的部分項目如日常培訓、維護保養等進行了抽查,最後在壓載水管理係統安裝處所進行詳細檢查,主要檢查項目包括管路布置、設備可用性、係統的使用和維護保養等,對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與船舶代理、船長溝通說明後,要求其限期整改。
國際航行船舶的壓載水管理監管檢查可以有效預防海洋生物入侵可能導致的海洋生態失衡、本地生物遺傳汙染、病害流行、赤潮爆發等生態災害。《壓載水公約》已經正式對我國生效,在經驗積累期內,新港海事處將持續按照上級要求,結合轄區實際做好相關檢查及數據收集工作,保護我國水域生態環境,促進航運業健康可持續發展。
(通訊員:蘇燁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