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廣東海事局水上交通安全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實施方案》《廣州海事局關於持續做好打擊船舶非法洗砂洗泥監管工作的通知》工作部署要求,有效消除水上交通安全隱患,新港海事處積極作為,在船舶安全檢查中嚴格把關,依法對兩艘低標準自卸砂船實施安檢滯留。
4月17日,新港海事處執法人員對在龍沙碼頭對開水域錨泊的“粵禾運XXX”以及“禪暉航XXXX”兩艘自卸砂船實施船旗國安全監督檢查。經檢查,發現“粵禾運XXX”存在船尾左右壓載水艙艙口圍板鏽爛、艙蓋變形無法密閉,不滿足風雨密要求等5項重大缺陷及重大安全隱患,船舶處於不適航狀態;“禪暉航XXXX”存在船舶貨艙艙口圍板私自加高20厘米、艏輔機艙安裝了2台發電機組未經船檢認可等4項重大缺陷及重大安全隱患,船舶處於不適航狀態。
現場執法人員在對船方說明缺陷的嚴重性、糾正方法以及船方申訴權利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安全監督規則》及合法程序對該輪實施滯留,並督促船方對存在缺陷進行認真整改,以消除安全隱患,確保船舶適航。
(通訊員:歐燦財、韋朝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