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州海事局印發的《2024年船舶汙染防治工作實施計劃》(以下簡稱《實施計劃》),新港海事處快速響應,對各項內容開展統一學習,並積極推進船舶汙染防治工作。
近日,新港海事處執法人員對轄區集司碼頭開展了年度防汙染能力核查,並重點檢查了碼頭的應急物資配備、防汙應急服務協議簽訂、船舶汙染物接收處置及碼頭岸電設施建設使用情況。
在檢查過程中,執法人員首先向碼頭方宣貫廣東海事局、廣州海事局關於船舶汙染防治工作的有關文件精神,隨後對碼頭的相關管理文件、台賬進行檢查,主要包括船舶汙染風險評估報告、相關應急預案、培訓演練記錄、應急物資配備協議、汙染物接收處置協議及有關作業情況記錄、岸電設施配備情況等,對碼頭目前的防汙染管理和物資、設備情況進行總體掌握。隨後,執法人員分別到碼頭應急設備庫和前沿檢查了其防汙染應急物資配備和岸電設施建設使用情況。最後,執法人員對其視頻監控及應急人員值班情況進行了檢查。檢查結束後,針對檢查發現的問題,執法人員與碼頭相關負責人員進行了溝通,並要求限期整改;對碼頭岸電設施安裝使用存在的問題,按照共享共治的要求通報相關管理部門。
下一步,新港海事處將持續按照《實施計劃》的要求,積極宣傳,主動作為,加大船舶汙染防治各項工作推進力度,強化共享共治,協同配合,切實提高轄區安全與防汙染管理水平。
(通訊員:蘇燁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