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廣州海事局關於加強到港船舶使用岸電及船舶汙染物排放監管的通知》文件精神,減少船舶靠港期間大氣汙染物排放,保障船舶靠港安全規範使用岸電,新港海事處積極開展船舶岸電使用情況檢查。
1月18日,新港海事處執法人員對符合船舶岸電係統船載裝置配備要求的到港船舶“鴻銘XX” 船受電設施安裝和船舶使用岸電情況進行檢查。檢查過程中,執法人員分別對船舶的相關文書、岸電係統船載裝置相關產品證書以及船舶受電設施的管理、使用、維護保養製度和操作規程等方麵進行了詳細核查,就發現的問題要求船方按規定整改。同時對船方使用岸電進行安全宣貫,鼓勵船方在具備使用岸電條件的情況下按規定使用岸電,做好相應記錄和報告,並按要求做好受電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確保安全、綠色、便捷地使用岸電。
下一步,新港海事處將繼續加強船舶岸電使用情況監管並積極開展宣傳與提醒,推進船舶大氣汙染防治工作,改善轄區空氣質量,保障轄區水上交通安全形勢的穩定。
(通訊員:袁明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