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廣州海事局、東莞海事局下屬的6個海事處在廣州新港海事處簽訂《穗莞兩地東江流域海事協同監管工作備忘錄》。廣東海事局郭偉斌副局長到會指導,廣州局、東莞局分管局領導及相關負責人參加會議。
據了解,東江流域航路長、碼頭多、過往船舶噸位大、航線橋梁淨空高度較低,日均船舶流量達330餘艘次,為流域水上交通安全和監管帶來較大壓力。根據備忘錄內容,廣州海事局新港、新沙、增城海事處與東莞海事局麻湧、石龍、中堂海事處將圍繞防範船舶觸碰橋梁、打擊非法洗泥洗砂、疏港船舶監管、船舶噪音處置、水工作業監管、防台防汛等重點項目建立溝通聯絡、定期聯合巡航、應急處置互助,共同推動流域協同監管提質增效。雙方將本著深化合作、資源共享、提高能效的原則,進一步深化穗莞兩地東江流域海事協同監管,提升水上交通安全監管效能。
郭偉斌副局長強調,希望各單位以此次備忘錄的簽訂為契機,切實抓好實施和落實,提升環珠江口海事協作效能;定期總結評估,為廣東海事區域協同監管當好先行、做好表率,打造可推廣可複製的海事區域協同監管典範。
此前8月18日,廣州海事局與東莞海事局已在廣州簽訂《穗莞海事監管合作協議》,此次備忘錄的簽訂將進一步增強現場執法合力,保障海上重要通道暢通,服務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高質量發展。
(通訊員:易非陽、楊晨道雄;圖片:何成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