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據
《中新廣州知識城國際人才自由港集聚人才若幹措施(試行)》(穗埔組通〔2021〕26號)
《中共廣州市黃埔區委組織部 中共廣州開發區工委組織部等部門貫徹落實中新廣州知識城國際人才自由港集聚人才若幹措施(試行)的實施細則》(穗埔組通〔2021〕40號)
二、適用範圍
適用於注冊登記地、稅務征管關係及統計關係在中新廣州知識城、廣州開發區、廣州市黃埔區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轄園區(以下簡稱“本區”)範圍內,有健全財務製度、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實行獨立核算、符合本區信用管理有關規定的高層次人才創辦企業及其核心團隊境內成員。
高層次人才創辦企業是指在本區經認定或評審遴選為創業類傑出人才、優秀人才、精英人才(以下簡稱“企業創辦人”)時的申報依托單位(以下簡稱“申報單位”)。核心團隊境內成員是指在申報單位工作、具有中國國籍的科研、管理人員。
三、申報條件
(一)申請人具有中國國籍(不含港澳台、取得國外長期居留權的回國留學人員和海外華僑)。
(二)申請人在申報單位工作滿一年且在申報單位繳納社會保險費或工資薪金類個人所得稅。
(三)申請人2021年在申報單位獲得的工資薪金年收入達到50萬元以上(指2021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間獲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和股權激勵,不含各級財政獎勵、資助等)。
(四)申請人由申報單位自主推薦,每個單位每年不超過10人。推薦人數要求:2022年3月-8月申報單位繳納社會保險費或工資薪金類個人所得稅人員數量持續在20人以上、50人以下的可推薦不超過3人,持續在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可推薦不超過6人,持續在100人以上的可推薦不超過10人。
備注: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補貼:
1.已入選本區傑出人才、優秀人才、精英人才的。
2.已享受2021年本區各類政策中的高管人才獎勵、企業人才獎勵、骨幹人才萬能津貼等同類人才收入資助的。
四、相關待遇
(一)對於工資薪金收入達到5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人才,給予5萬元補貼。
(二)對於工資薪金收入達到100萬元以上的人才,給予10 萬元補貼。
五、申報材料
1.申請表:《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廣州高新區高層次人才創辦企業核心團隊境內成員補貼申請表》(係統自動生成)原件。
2.申請人身份證明材料複印件。
3.申請人工作時限證明材料:2021年9月-2022年8月在申報單位的個人參保證明原件或個人所得稅納稅記錄原件。
4.申請人收入證明材料:以申報單位賬號登錄“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扣繳端)”-查詢統計-個人扣繳明細查詢。需提供完整且清晰的截圖(包括但不限於稅款所屬期、姓名、證件號、單位名稱、每月收入、應補(退)稅額等)。
5.申請人有效銀行卡複印件(銀行卡須為一類卡)。
6.申報單位人員數量證明材料:(1)以繳納社會保險人員數量申報的:以申報單位賬號登錄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電子稅務局-我要辦稅-稅費申報及繳納-社保費管理-社保費查詢-申報繳款情況查詢-選擇費款所屬期(2022年3月-8月),需提供完整且清晰的截圖。(2)以繳納工資薪金類個人所得稅人員數量申報的:以申報單位賬號登錄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扣繳端)-查詢統計-申報單位記錄查詢-選擇稅款所屬期(2022年3月-8月),需提供完整且清晰的截圖。
7.申報單位統計關係證明材料:(1)已入統的申報單位提供2022年8月或9月的《調查單位基本情況表》《財務狀況表》(登錄“廣東省企業一套表平台”(國家統計局一套表係統)打印)。(2)未入統的申報單位提供2022年8月1日以後打印的《查看法人單位表》(聯係所屬街道的統計員可打印,需體現打印日期;提供截圖的,需體現截圖日期。若企業信息變更,需提供說明材料)。
8.承諾書(詳見附件2)原件。
9.其他視具體情況需補充的材料。
備注:提供材料為複印件的,每一份連續性材料首頁注明“與原件相符”並加蓋騎縫公章,材料為單頁的,注明“與原件相符”並加蓋公章。以A4紙型製作紙質材料,並裝訂成冊。
六、申報流程
(一)開通係統申報賬號。申請人所在單位登錄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人才工作一站式業務網辦大廳(https://fwdt.gddrcgzjt.com),申請開通單位賬號(如已開通請忽略此步驟)。
(二)在線申報。申請人所在單位登錄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人才工作一站式業務網辦大廳(https://fwdt.gddrcgzjt.com),按指引填報補貼申請、上傳申報材料。
(三)初審。區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委托第三方機構對申請人所在單位在一站式網辦大廳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初審。係統顯示“初審通過”的,提交紙質材料;係統顯示“退回補正”並注明原因的,根據原因再次修改。
(四)紙質材料受理。係統顯示“初審通過”的單位在3個工作日內將紙質資料遞交至人才工作一站式服務平台受理窗口。窗口經辦人員對材料進行核查,材料齊全正式予以收件,材料不齊予以退回補充。
(五)形式審查。受理窗口工作人員對申報材料進行形式審查,並將審查情況彙總報送區人才交流服務中心複核。
(六)複核。區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對申請材料進行複核,將複核情況報上級部門審定。
(七)公示。複核通過後,在黃埔區、廣州開發區官方網站(//www.regpowell.com)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無異議的,報上級部門審定。
(八)審定。上級部門對審核結果進行審定。
(九)撥付。區人才交流服務中心根據審定結果,委托受理窗口工作人員於2個工作日內發放撥款通知,通知申請人提交收款收據(申請人本人簽名)。受理窗口收齊收據後彙總報送區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由區人才交流服務中心辦理資金核撥手續。
七、申報時間
2022年9月28日-10月20日(不含法定節假日),逾期不予受理。
八、受理地點
黃埔區、廣州開發區人才工作“一站式”服務平台業務受理大廳
受理地址:廣州市黃埔區新陽東路東中國廣州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7樓709
辦公時間: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聯係電話:(020)31604542,82515941
九、有關說明
(一)指南中的“以上”“不超過”“以後”均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金額以人民幣為單位。
(二)所發放補貼為稅前補貼,采取轉賬方式發放。申請獲批後,由區人才交流服務中心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後發放至申請人個人賬戶。
(三)審核單位將不定時核查申請人工作情況和申報單位實際經營情況,申請人及申報單位應予以配合。申報單位或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資金發放部門將停止發放,且視情況通報本區相關部門並納入黑名單。
1.申請人有品行不端情形的;
2.申請人在申請財政補貼前3年內,有虛報、冒領、騙取財政資金,違反職業道德、科研倫理等不誠信行為記錄的;
3.提供虛假申報材料的;
4.存在其他違反法律、法規行為的;
5.存在其他需要取消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