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行政規範性文件《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廣州市人才綠卡製度實施辦法的通知》(穗府辦規〔2023〕10號),以下簡稱《實施辦法》,已於2023年6月15日正式印發實施,現對我區人才綠卡的相關工作作如下調整:
一、由於《實施辦法》已印發實施,根據政府規範性文件的相關規定,我區《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落實廣州市人才綠卡審核事權暫行辦法》(穗埔人社規字〔2022〕1號)暫停實施。
二、根據《實施辦法》第五條第(四)款“本市各區實施辦法規定的符合區域引才聚才方向申領條件的優秀人才”及第十四條“各區依據本辦法組織製定相關實施細則或辦事指南”之規定,目前,我區正在推進落實該項工作,區內各有關單位及申請人待我區實施細則或辦事指南出台後,再行提交相關人才綠卡的申請。
三、在我區創業或就業的各類人才若符合《實施辦法》第三條和第四條之規定,可按第十條之規定提出申請。
四、我區線下對外谘詢窗口:廣州市黃埔區人才交流服務中心
地址:廣州市黃埔區香雪三路3號4樓A區409 窗口;
聯係電話:020-82108829。
特此公告
附件:《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廣州市人才綠卡製度實施辦法的通知》https://www.gz.gov.cn/zwgk/fggw/sfbgtwj/content/post_90592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