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據
《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廣州高新區聚集“黃埔人才”實施辦法》(穗埔組通〔2020〕17號)
《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廣州高新區高層次人才評審辦法》(穗埔組通〔2020〕35號)
《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 廣州高新區人才獎勵辦法》(穗埔組通〔2020〕36號)
二、適用範圍
除特別規定外,適用於在黃埔區、廣州開發區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轄園區(以下簡稱“本區”)範圍內的各類企業、科研機構(含駐區)的各類創新創業人才。
人才所在企業、科研機構的注冊登記地、稅務管理關係、統計關係應在本區,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有健全的財務製度、實行獨立核算。
三、申報條件
(一)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和職業操守;
(二)原則上年齡不超過65周歲,年齡計算截止到申報當日;
(三)外籍人員應取得合法工作許可、居留許可;
(四)申報人須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1、申請人近3年在本區工作單位的年個人收入應納稅所得額均為50萬元以上;
2、工作單位為實繳貨幣出資2000萬元以上的創業類傑出人才、優秀人才、精英人才創辦企業。其中,實繳貨幣出資2000萬元以上、3000萬元以下可推薦1人;實繳貨幣出資3000萬元以上、4000萬元以下可推薦2人;實繳貨幣出資4000萬元以上可推薦3人。被推薦人應在創業類傑出人才、優秀人才、精英人才創辦企業工作滿1年,且在本區繳納社會保險費或工資薪金類個人所得稅。
說明:
(1)同一單位不能同時依據第(四)條所列2個條件申請;
(2)個人收入應納稅所得額是指申請人2018-2020年在本區同一工作單位取得的工資薪金和股東股息紅利所得對應的應納稅所得額,且兩項所得均應在本區繳納個人所得稅;
(3)創業類傑出人才、優秀人才、精英人才創辦企業指該人才認定或遴選時的申報依托單位。
四、相關待遇
對骨幹人才給予一次性3萬元萬能津貼。
五、申報材料
(一)《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廣州高新區骨幹人才申請表》(係統自動生成)。
(二)申請人有效身份證明。
(三)外籍人才須提供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或工作許可及工作類居留許可證明。
(四)統計關係證明材料:
1、已入統的單位提供:《調查單位基本情況表》和《財務狀況表》(登錄“廣東省企業一套表平台”(國家統計局一套表係統)打印)。
2、未入統的單位提供:《查看法人單位表》(聯係所屬街道的統計員可打印;若企業信息變更,需提供說明材料)。
(五)按照申報條件第四條第1點申報的,提供:(1)稅務部門出具的申請人本人2018-2020年完整會計年度的個人所得稅納稅記錄;(2)上述時段申請人所在單位為其繳納個人所得稅的證明(以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扣繳端)等官方電子稅務係統查詢截圖或稅務部門出具的證明為準,且須顯示“稅款所屬期、姓名、單位名稱、月收入、應納稅所得額、應補(退)稅額等”);(3)《2018-2020年個人收入應納稅所得額彙總表》(係統下載填寫);(4)
申請人近3個月在本區工作單位繳納社會保險費或工資薪金類個人所得稅證明(個人所得稅納稅記錄、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扣繳端)顯示繳費單位的個人扣繳明細查詢截圖)。
(六)按照申報條件第四條第2點申報的,提供:(1)由具有資質的第三方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最新驗資報告或上一年度財務審計報告等資金到位證明材料;(2)申請人近12個月在本區工作單位繳納社會保險費或工資薪金類個人所得稅證明(個人所得稅納稅記錄、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扣繳端)顯示繳費單位的個人扣繳明細查詢截圖)。
(七)《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廣州高新區骨幹人才萬能津貼申請表》(須下載填寫,雙麵打印,手寫簽名並加蓋公章);
(八)申請人有效銀行卡(銀行卡須為一類卡,即存取現金、理財、轉賬、繳費、支付等使用時不受額度限製的銀行卡);
說明:除骨幹人才申請表、萬能津貼申請表、個人所得稅納稅記錄、個人收入應納稅所得額彙總表提供原件外,其他申報材料提供複印件,並加蓋單位公章且注明“與原件相符”。
六、具體流程
(一)骨幹人才申報
1、開通係統申報賬號。申請人所在單位登錄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人才工作一站式業務網辦大廳(https://fwdt.gddrcgzjt.com),申請開通單位賬號(如已開通請忽略此步驟)。
2、在線申報。申請人所在單位登錄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人才工作一站式業務網辦大廳(https://fwdt.gddrcgzjt.com),按指引填報上傳申報材料。
3、初審。區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委托第三方機構對申請人所在單位在一站式網辦大廳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初審。係統顯示“初審通過”的,提交紙質材料;係統顯示“退回補正”,並注明退回原因的,根據退回原因再次修改。
4、紙質材料受理。係統顯示“初審通過”的單位在3個工作日內將紙質資料遞交至人才工作一站式服務平台受理窗口。窗口經辦人員對材料進行核查,材料齊全正式予以收件,材料不齊予以退回補充。
5、形式審查。受理窗口工作人員對申報材料進行形式審查,並將審查情況彙總報送區人才交流服務中心複核。
6、複核。區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對申請材料進行複核,確定擬入選名單。
7、公示。將擬入選名單在黃埔區、廣州開發區官方網站(//www.regpowell.com)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8、審定。公示無異議後,將擬入選名單報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審定,由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入選名單。
(二)萬能津貼發放
1、資格核查。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入選名單後,區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對入選人員津貼享受資格進行核查。重點核查申請人在申報依托單位在職情況,屆時須提交申請人近1個月在申報依托單位繳納社會保險費或工資薪金類個人所得稅證明(個人所得稅納稅記錄、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扣繳端)顯示繳費單位的個人扣繳明細查詢截圖)。
2、公示。資格核查通過後,在黃埔區、廣州開發區官方網站(//www.regpowell.com)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無異議的,報上級部門審定。
3、審定。上級部門對津貼擬發放名單進行研究審定。
4、撥付。區人才交流服務中心根據審定結果,委托受理窗口工作人員發放撥款通知,通知申請人提交收款收據(申請人本人簽名)和確認函(僅限國企及事業單位在職人員提供,並加蓋單位公章和紀檢部門公章)。受理窗口收齊收據後,區人才交流服務中心辦理資金核撥手續。
說明:津貼申領時已從申報依托單位離職的,取消享受資格不予發放。
七、申報時間
2021年12月29日至2022年1月30日
八、受理地點
黃埔區、廣州開發區人才工作“一站式”服務平台業務受理大廳
受理地址:廣州市黃埔區新陽東路東中國廣州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7樓高層次人才服務區
辦公時間: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聯係電話:(020)82515941,31604542
九、有關說明
(一)指南中的“以上”“不超過”均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金額以人民幣為單位。
(二)骨幹人才每年遴選1次,同一人才可多次申請。
(三)已認定為我區海外尖端人才、傑出人才、優秀人才、精英人才的,不可申報骨幹人才。
(四)萬能津貼為稅前獎勵,采取轉賬方式一次性發放。申請獲批後,由區人才交流服務中心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後發放至申請人個人賬戶。
附件1: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 廣州高新區骨幹人才申請表.doc
附件2: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廣州高新區骨幹人才萬能津貼申請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