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廣州市委原常委、政法委原書記謝曉丹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日前,經廣東省委批準,廣東省紀委監委對廣東省廣州市委原常委、政法委原書記謝曉丹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謝曉丹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與他人串供並轉移隱匿證據以對抗組織審查,參加迷信活動;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規借用管理服務對象車輛;違反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大肆以權謀私,利用職權為親屬在承建工程項目方麵謀取利益;生活腐化,搞權色交易;貪欲膨脹,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攬、案件辦理、房地產開發等方麵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謝曉丹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廣東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廣東省委批準,決定給予謝曉丹開除黨籍處分;由廣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並移送。
謝曉丹簡曆
謝曉丹,男,漢族,1963年12月出生,廣東潮州人,在職研究生學曆,1981年8月參加工作,1987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曆任廣州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局長、廣州市住房保障辦公室主任,廣州市政府秘書長,廣州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廣州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廣州市政協黨組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