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至2018年10月,黃陂公司工會兩次違反工會經費管理規定,以參加趣味運動會及組織登山健身活動為名,為公司全體員工購置運動鞋和運動服,超範圍及變相發放福利。工會主席黃永才、副主席張洪富受到黨內警告處分,經費審查委員會主任、委員及財務部會計李建偉、林慶輝、李斌、周利珍、周文媚、林瑞英、夏江等人受到誡勉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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