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政府原副秘書長魏宏廣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日前,經省委批準,省紀委監委對省政府原副秘書長魏宏廣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魏宏廣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違規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違規配備、使用公車;甘於被“圍獵”,大搞權錢交易,在承攬工程項目、加快審批手續等方麵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魏宏廣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省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審議後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魏宏廣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黨的十九大代表和省第十二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職務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