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馮毅宏以原蘿崗區九龍鎮人民政府審批同意其舊房改造為由,在距離批準改造地址約8米處非法占用100.29平方米非耕農用地進行違法建設,造成不良影響和後果。馮毅宏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附件: